ST华铁将领罚单,投资者索赔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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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晚间,ST华铁披露证监会对其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公告显示,该公司2020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且该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本次监管部门对ST华铁出手,源于去年会计师对其2022年年报出具的非标意见。

2023年4月28日晚间,ST华铁披露会计师对其2022年年报的非标意见。会计师认为,由于ST华铁存在实控人大额占用资金的情形,会计师无法判断资金占用情况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因此,依据会计准则,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

同日,ST华铁披露了《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相关公告显示,自2020年起,ST华铁实控人就通过其关联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5月16日,尚未归还的资金余额为 135,336.60万元。高达13亿元的资金占用浮出水面。

股价方面,自4月29日至5月17日午间收盘,ST华铁已连续9个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

随着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落地,投资者诉讼将进入快车道。

基于目前公开的信息,我们认为2020年1月4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华铁且截至2023年4月28日持股的投资者,有权要求华铁股份、实控人及未勤勉尽责的相关中介机构赔偿部分损失。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