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6年营收,黑牡丹投资者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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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4日晚间,黑牡丹披露江苏证监局对其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戈亚芳、葛维龙、陈强、 恽伶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相关公告显示,黑牡丹连续6年存在虚增营收以及2021年度商誉计提不准确的情况。

在公告中,黑牡丹对于虚增营收的解释为: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棉纱贸易业务以及子公司的机电总包类业务相关营收,但按照当时的会计准则和商业实质,相关营收应以“净额法”确认,由此导致出现差异。因“总额法”、“净额法“导致会计处理出现重大差异,在近年中十分常见,通常而言,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仅影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调整,不影响净利润等指标。

不过,鉴于黑牡丹并未表态是否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目前暂无法判断该事项对于黑牡丹自2016年以来财务报告的影响。股价方面,截至2023年5月15日午间收盘,黑牡丹跌幅达5.74%,该事件对股价的后续影响暂不明朗。

尽管如此,我们认为2017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14日期间买入黑牡丹且截至2023年5月14日持股的投资者,需密切关注进展。具体而言,如后续该事件影响逐渐发酵导致股价进一步下跌的,该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h黑牡丹赔偿部分损失。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