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网(记者彭彬)因涉嫌虚假陈述,创兴资源(600193)在今年8月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受损投资者在律师的带领下发起维权。昨日,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从相关律师处获悉,投资者对创兴资源的索赔诉讼已经获得法院受理,后续还将有更多的投资者正在加入到维权队伍中来。

  使用过期评估报告做收购依据

  记者注意到,创兴资源被行政处罚源于2012年5月的一次收购。当时经创兴资源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以1.04亿元收购其关联方持有的桑日金冠70%股权,桑日金冠主要资产为崇左稀土27%的股权。然而,证监会调查发现,创兴资源未对此次交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而是直接使用了评估机构天健兴业以往受他人委托为其他特定目的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且该评估报告以201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更恶劣的是,创兴资源在相关收购公告中,未完整披露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文件全称,隐去了评估项目的相关内容,也未披露该评估报告并非专为本次交易所作的情况,导致所披露的内容不准确、不完整。

  需要指出的是,自2011年8月起稀土价格持续下跌,到2012年5月4日至6月6日,稀土价格跌幅在40%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创兴资源仍然沿用天健兴业出具“高价”报告,证监会认为该评估报告已不能公允反映被收购资产的真实价值。

  基于以上事由,今年8月,创兴资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创兴资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冠全等多位高管处给予警告,并以5-10万不等的罚款。

  律师:对案件胜诉信心很大

  “我们在第一时间启动了针对创兴资源的维权行动,刚刚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及《传票》,法院已受理了3位投资者针对创兴资源的索赔诉讼,涉案金额48万余元,该批案件将在2015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后续批次投资者正在准备诉讼材料,预计最终创兴资源将面临数百万级别的民事索赔。”昨日,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智斌认为,尽管证监会是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对创兴资源进行处罚,但在构成虚假陈述之外,创兴资源还涉嫌以高价收购矿产的方式输送利益,这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正因为如此,2014年3月28日创兴资源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时,其股价下跌达9.87%,盘中一度跌停,这也客观反映了市场对创兴资源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及对应的虚假陈述行为的担忧,投资者损失与创兴资源虚假陈述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投资者向其进行索赔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对本案最终获得胜诉判决充满信心。”王智斌告诉记者。

 

  王智斌称,通过对证监会认定事实的分析,他认为:凡是在2012年5月12日至2014年3月27日之间买入创兴资源并且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其在2014年7月1日前产生的亏损,均可向创兴资源索赔。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即便投资者在2014年7月1日之后产生盈利,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其在2014年7月1日前的亏损亦可索赔。

  更多投资者将加入“索赔大军”

  记者调查发现,王智斌并不是唯一一个带领投资者维权的律师。

  “因为行政处罚下来不久,只向法院提交了首批三位受损投资者的材料,现在还未接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不过从创兴资源违法性质来看,不出意外会获得受理,这个案件胜诉概率很大。”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后续十多位维权投资者的材料正在积极的准备当中,总共索赔金额超过百万。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正在征集受损投资者,目前已经联系到十多位受损投资者,但由于材料还未到位,所以暂时未提起诉讼。

  “我代理的首批投资者诉创兴资源案也获得法院受理。”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告诉记者,目前他正在积极的为开庭做准备。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150923/094823325665.shtml

完整案件索赔信息请详见:创兴资源(600193)索赔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