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泸天化2013年的一起对外重大担保事项上被认定存在违反《证券法》的行为,证监会给予泸天化30万元罚款,并对负有责任的高管做相应处罚,此外,投资者起诉已于上周正式获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第一批诉讼涉及金额129万余元

  严厉打击主板及新三板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成为证券市场年内的重要工作之一。“玩火”的上市及挂牌公司难再逍遥法外,终将为其违法违规行为付出代价。而另一方面,在多起上市公司由于信批违规而遭遇投资者索赔维权的案例中,法律法规也进一步完善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去年9月,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向泸天化(000912.SZ)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泸天化2013年的一起对外重大担保事项上被认定存在违反《证券法》的行为,给予泸天化30万元罚款,并对负有责任的高管做相应处罚。

  基于上述行政处罚结果,已有投资者起诉泸天化虚假陈述并要求索赔。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其代理的投资者起诉已于上周正式获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第一批诉讼涉及金额129万余元。

  投资者诉泸天化获立案

  泸天化的虚假陈述违法事实,发生在2013年12月27日。当天,泸天化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九禾股份”)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云南信托”)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双方约定,九禾股份以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的3.3亿元定期存单,为泸天化控股股东3.135亿元贷款提供了质押担保。

  但对于该笔数额巨大的对外担保,泸天化并没有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告。2014年4月25日,该项质押担保义务已解除。而直到4月30日,泸天化才在2013年年报中予以补充披露。

  该行为迅速引得监管层的关注。2014年5月10日,公司就曾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的警示函;主要内容即是泸天化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为其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一事。6月3日,泸天化发布整改报告,解释称主要原因是处于董秘一职交替的空档期而导致工作衔接发生问题,同时内部控制管理执行也不严格,相关人员对披露程序理解不深入。6月25日,证监会正式对泸天化上述担保事项信批违规予以立案调查,并向上市公司下发《调查通知书》。9月3日,四川监管局做出上述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因信批违规而受处罚,并非泸天化首次“踩线玩火”的行径。早在2012年,泸天化就因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不规范,收到过四川证监局警示函。“显然曾经的警示函并未起到警告作用,过低的违法违规成本使泸天化对前次警示不以为然,并最终酿成了本次虚假陈述事件”,律师王智斌表示。

  然而与此同时,隐瞒巨额担保一事更引发了市场的恐慌。在2013年4月30日泸天化隐瞒担保首次被市场知悉之日起,至2014年5月30日的短短一个月内,泸天化股价跌幅达25%。王智斌强调,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并结合虚假陈述被揭露前后的股价走势,其认为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泸天化、并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亏损投资者,均可索赔。

  其出具的成都中院通知书显示,今年4月28日,法院认为投资者起诉泸天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符合法定受理案件条件,已予以正式立案审理。本报也将继续跟进案件的受理和开庭情况。

  信批违规屡治不止

  据《第一财经日报》此前报道,自今年4月24日“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以来,证监会集中力量对市场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了专项打击。针对并购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并购对象的财务造假、舞弊行为等五类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部署的第一批集中打击案件已完成了前期准备。而今年5月8日,证监会再集中部署第二批案件,范围覆盖新三板市场10个相关案件。

  与监管处罚同时推进的,还有投资者的维权索赔行动;警示效果与权益保护,正全面为资本市场护航。“我们希望《证券法》及配套的法律法规能够全面系统地加重违法违规者的法律责任,加大违法违规成本,唯此才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王智斌表示称。

  由于索赔金额巨大和原告人数众多,已耗时三年的佛山照明(000541.SZ)虚假陈述案是目前最受市场关注的索赔案件之一。截至目前,佛山照明已被约2300名投资者起诉,总索赔金额约3.3亿元。首批审理案件已在上月进行二审,第二批、第三批案件的审理也在进行之中。

  在2013年3月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向佛山照明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上市公司涉及的虚假陈述行为包括2010年和2011年定期及临时报告的信披违法、未依法披露有关关联方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收购事项、未及时披露向关联方提供借款事项等共7项虚假陈述行为。基于上述多次虚假陈述违法事实并结合法律的规定,王智斌认为,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期间买入佛山照明且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均可索赔。

  2014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其中的930件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佛山照明向930件案件被告支付赔偿款5931万元。“我们之前认定的索赔范围,也获得了一审判决的完全支持”,王智斌表示。然而佛山照明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随后提起了上诉。2015年4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但目前二审暂未判决。此外,今年1月和3月日佛山照明还先后公告,广州中院再立案受理共计976件对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民事诉讼案,相关诉讼的审理已在分批次推进中。


原文地址:http://www.yicai.com/news/2015/05/4615943.html

完整案件索赔信息请参见:泸天化(000912)索赔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