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天利管辖权争议落定 公司澄清此前不实报道
京天利(300399)虚假陈述索赔案管辖权异议,近日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此案件将很快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对于此前有报道,已有投资者获赔的消息,投资者维权律师和京天利均表示,这可能是某些媒体对判决书的误读。不过维权律师对投资者获胜还是充满了信心。
管辖权争议落定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天利上诉管辖权异议一案,做出了终审裁定,驳回其管辖权异议。至此,投资者诉京天利虚假陈述索赔案的管辖权问题已尘埃落定。已有投资者代理律师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案件将安排在11月10日、18日、28日进行证据交换。
自京天利6月28日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后,已有多批投资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索赔申请。法院原本已经通知开庭审理的时间,后因京天利提出管辖权异议,开庭时间被迫延期。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说:“虽然京天利关于首批案件的管辖权历经二审均败诉,但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上市公司常用的拖延诉讼进程的手段,预计京天利还会对后续案件继续提出管辖权异议,以达到拖延诉讼进程的目的,这从侧面也显示了京天利对于案件结果没有信心。法院密集安排证据交换,案件将进入快车道,预计2016年内会正式开庭审理。”
投资者胜诉系误读
目前北京高院的审判解决管辖权争议问题,案件审理还没有开庭。律师告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此前有媒体报道已有7名投资者胜诉获赔的新闻可能是误读。
“诉讼案件分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两方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关于管辖权的民事裁定书,解决的是程序问题,并非关于实体问题的判决书,之前有报道称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系误读。”王智斌说。
律师的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京天利方面的证实,公司负责接待投资者的工作人员说:“那篇报道是失真的,现在索赔状态没有在开庭状态的,我们在三季报中已经进行披露。我们在接到投资者维权诉讼后,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进行了驳回,但是理赔案件还没有开庭。据我们分析,那篇报道就是看到了法院对我们提出管辖权异议驳回,以为是他们 (投资者)胜诉了。”
律师对胜诉充满信心
“由于京天利是在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陈述,因此,自上市之日起至2015年6月22日期间买入京天利,并且在2015年6月22日前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均为受京天利‘瞒报’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影响的投资者,该部分投资者均有权向京天利提出民事索赔诉讼。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可以向京天利索赔金额以2015年7月8日为限进行计算,2015年7月8日之后盈利或者亏损均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金额。”王智斌说。
律师对投资者获胜充满信心,王智斌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已审理过类似案件,如在投资者诉华锐风电虚假陈述案中,法院即判决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对于京天利投资者最终获赔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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