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京天利(300399)虚假陈述案,因公司不服管辖权裁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原定9月份开庭被迫延期。律师预计,北京高院驳回京天利上诉是大概率事件,管辖权异议会拖延诉讼进程,投资者需要有更多的耐心。

  不服管辖权裁定上诉

  自京天利6月28日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后,已有多批投资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索赔申请。法院原本已经通知开庭审理的时间,后因京天利提出管辖权异议,开庭时间被延期。目前,法院一审已经驳回管辖权异议,京天利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我处已有近百位投资者正在准备诉讼材料,其中第一批24位投资者的诉讼材料已于7月底递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涉及金额超过800万元。该批案件原定于2016年9月陆续开庭审理,但京天利方面提出管辖权异议,导致9月开庭延期。目前法院已裁定驳回京天利所提管辖权异议,京天利正在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全国多个以上市公司为被告的虚假陈述案件中,上市公司方面提管辖权异议被法院支持的案例非常少见。“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京天利的诉讼权利,预计北京高院驳回京天利上诉是大概率事件。法院处理管辖权异议需要历经一审、二审两个程序,这之后才会涉及到京天利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京天利的管辖权异议会拖延诉讼进程,投资者需要有更多的耐心去迎接最后的胜利。”王智斌说。

  隐瞒关联关系被处罚

  京天利被罚源于去年的一场收购,京天利曾欲以8000万价格收购上海誉好。之后被曝出,这次收购的资产曾被京天利以1200万价格出售,且京天利与上海誉好存在关联关系。京天利去年曾对此发公告澄清,其和上海誉好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同业竞争关系。

  证监会经过调查后,于今年6月28日下发处罚决定。证监会认定其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京天利在上市及披露2014年年报时,未披露与上海报春之间的关联关系。二是在收购上海誉好股权时,未履行关联交易程序。证监会认定京天利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京天利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钱永耀给予警告,处以罚款60万元。

  相比行政处罚的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未认定京天利与上海报春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关系,除此之外,证监会正式处罚内容与之前的事先告知书基本一致。“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京天利在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其与上海报春的关联关系,其行为已属于造假上市,如果当初京天利在招股说明书如实披露其与上海报春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未必能够顺利通过IPO审核。即便如此,从目前证监会的处罚来看,京天利并不存在退市风险。”王智斌说。

  受损投资者可要求赔偿

  律师指出,由于京天利是在招股说明书中即存在虚假陈述,因此,自上市之日起至2015年6月22日期间买入京天利并且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均为受京天利瞒报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影响的投资者,该部分投资者均有权向京天利提出民事索赔诉讼。自京天利披露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日起,该公司股票连续12个交易日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截止到2015年7月8日,许多高位买进的投资者亏损幅度达80%。

  “本案受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已审理过类似案件,如在投资者诉华锐风电虚假陈述案中,法院即判决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对于京天利投资者最终获赔充满信心。”王智斌说。

  此外,“大众维权易”栏目还在针对康达新材、三峡新材、安泰集团等24家公司展开索赔征集,南纺股份、金谷源、神开股份、佛山照明等公司已有投资者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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