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索赔资讯 > *ST元道(301139)欺诈发行处罚落地,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ST元道(301139)欺诈发行处罚落地,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ST元道(301139)于2026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被合计罚款约2.39亿元,公司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将于2026年8月31日起停牌。王智斌律师团队正在推进该股受损股民的索赔案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关注索赔窗口期。

处罚落地:欺诈发行叠加年报虚假记载,合计罚款超2.38亿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6〕42号),证监会查明*ST元道在2019年至2021年IPO报告期内,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三年合计虚增约4.9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75%、13.12%、16.23%。

2022年年报继续虚增营业收入约1.66亿元,占披露营业收入的7.87%。证监会认定公司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

处罚决定显示,公司因欺诈发行被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20%的罚款即2.34亿元,因信息披露违法另被罚款500万元,合计罚款约2.39亿元;时任董事长李晋被罚750万元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时任财务总监曹亚蕾被罚600万元并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8月31日起停牌

公司公告确认,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处罚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8月31日开市起停牌,等待后续退市程序安排。

此前报道显示,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收到立案告知书,2026年5月8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次处罚决定书落地,标志着监管调查程序终结,投资者索赔的时效窗口同步开启。

索赔窗口明确:2022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期间买入并持有

根据本案已明确的实施日与揭露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为:2022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期间买入*ST元道股票,且在2025年7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7月11日。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本案管辖法院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关注案件进展,在诉讼时效届满前依法主张权利。

案件要素一览

要素内容
证券代码301139
实施日2022年7月8日
揭露日2025年7月12日(前一日为2025年7月11日)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8年7月11日
管辖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索赔条件2022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期间买入,且2025年7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

投资者常见问题

我是在2022年7月8日之前买入的,能否索赔?

根据本案已明确的实施日,2022年7月8日之前的买入行为不在本次索赔区间内,具体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处罚决定书已下达,索赔案件目前进展如何?

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案件已移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等待法院后续安排。

诉讼时效截止到什么时候?

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7月11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在此日期前依法主张权利。

公司已触及退市情形,是否影响索赔?

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不影响投资者依法主张民事赔偿的权利,王智斌律师团队持续跟进本案进展。

文末备注

1.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2.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元道通信索赔专题”页面。

3.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上一篇: ST瑞贝卡(600439)处罚落地:虚增货币资金近亿,投资者可索赔
下一篇: 暂无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