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603985)两日跌超10%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发文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10月15日,恒润股份(603985)股价单日下跌7.48%,叠加前一交易日3.02%的跌幅,两个交易日累计下跌10.50%。市场波动的背后,是这家公司前董事长、第二大股东承立新因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信息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持续发酵。对于在相关区间买入并持有该股的投资者而言,除了关注股价变化,更需留意本案索赔诉讼的推进节奏与时效窗口。
立案调查指向前董事长个人,索赔诉讼已多批递交法院
根据公司2024年5月1日披露的公告,承立新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两份《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01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03号),因其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信息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公告同时载明,承立新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方面表示,本次调查事项系对承立新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并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索赔诉讼方面,2025年2月21日,部分恒润股份股民起诉材料递交法院;2025年11月20日,又有部分投资者诉讼材料提交法院,该批案件系基于操纵市场提起的索赔诉讼;2026年6月4日,王智斌律师团队已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目前等待后续进展。从时间线看,本案投资者索赔主张已进入司法程序,后续安排以法院通知为准。
恒润股份索赔条件与时效:关键参数一览
恒润股份投资者索赔的核心参数已由本站案件页确认。初步索赔区间为2023年7月10日(实施日)至2026年10月14日(揭露日前一日),该区间内买入、且在2026年10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恒润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最终适格条件以法院生效认定为准。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7年4月30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案件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2023年7月10日至2026年10月14日期间曾买入该股、并在2026年10月14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营层面,公司2026年中报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8.69亿元,同比下降9.81%;归母净利润0.68亿元,同比增长70.15%;资产负债率45.07%。上述数据为事后披露的经营现状,与本案违规事实的时间线无关,仅作背景参考。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恒润股份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初步索赔区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6年10月14日,该区间内买入且于2026年10月14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
问:恒润股份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7年4月30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早关注案件进展,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权利主张。
问:恒润股份行政处罚相关事项涉及哪些内容? 答:本案源于公司前董事长、第二大股东承立新因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信息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事项以其个人为调查对象,最终结论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为准。
问:恒润股份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具体收费方式与费用承担需结合案件进展及委托协议确定,投资者可向专业机构进一步了解。
问:恒润股份索赔有成功案例吗? 答:本案索赔诉讼仍在推进中,已有部分投资者诉讼材料递交法院,尚未有终局结论。同类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件此前已有投资者获赔先例,个案结果仍需以法院认定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603985 |
| 证券简称 | 恒润股份 |
| 实施日 | 2023年7月10日 |
| 揭露日 | 以法院认定为准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7年4月30日 |
| 管辖法院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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