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华锦(600735)收455万罚单 资金占用超净资产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2026年9月4日,ST新华锦(600735)披露收到青岛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8号),因多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及多名责任人合计被罚1490万元。王智斌律师团队正在推进该股受损股民的索赔案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关注后续进展。
案件要素一览
| 字段 | 内容 |
|---|---|
| 证券代码 | 600735 |
| 实施日 | 2025年4月30日 |
| 揭露日 | 2025年8月27日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8年8月26日 |
| 管辖法院 |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违规事由 | 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
处罚落地:四年资金占用终被点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1月至2025年8月,ST新华锦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经由中间方转至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4年发生额高达15.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35%。
监管认定,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占用事项,且2021年年度报告至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六份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针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资金占用余额,公司还人为调增货币资金1.9亿元、调减其他应收款1.9亿元,构成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对ST新华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455万元;实际控制人张建华被罚款610万元,时任董事长张航被罚240万元,其余多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25万元至22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日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还要求公司更正2022年一季报至2024年三季报等七份定期报告。
索赔窗口已明确,时效三年倒计时
根据上述公开信息,本案实施日为2025年4月30日,揭露日为2025年8月27日。行情数据显示,揭露日当天公司股价收报7.77元,较前一日下跌9.97%,截至2026年9月4日累计跌幅已达31.17%。
公司在中报中披露,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05亿元,同比下降9.50%;归母净利润0.06亿元,同比下降53.97%。公司回应称,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在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8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新华锦股票、并在2025年8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主张索赔。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8月26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投资者常见问题
我持有的股票数量不多,也能索赔吗?
问:我持有的股票数量不多,也能索赔吗? 答:可以。索赔不以持股数量为前提,只要符合上述买入与持有条件即可主张,具体获赔金额以法院认定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到什么时候?
问:诉讼时效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8月26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在该日期前及时主张权利,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如何了解案件进展与参与方式?
问:如何了解案件进展与参与方式? 答:可办理案件登记,王智斌律师团队持续跟进本案进展,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提交材料参与索赔。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新华锦”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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