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解密成清波被轻判:未了局仍“机关重重”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2016年3月,上海静安区法院判处成清波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认定其有自首、退赃、重大立功等情节,上海优道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24亿元,案发前后共兑付7.7亿元。《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
报道背景
成清波因上海优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立案调查,该案涉及579名投资者,实际募集12.5亿元,其中11.24亿元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存款。成清波曾控制多家上市公司,部分资金流向国创能源和*ST成城,案件涉及复杂的资金兑付和债权债务关系。
王智斌律师观点
“从量刑上看,成清波的判决是很轻的。”上海明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第一财经(2016-05-31):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