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生化(000403)虚假陈述案胜诉
发文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近日,我们代理的投资者诉振兴生化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大获全胜,法院判决振兴生化向投资者赔偿损失,赔偿比例为100%。
附:判决书(节选)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2025-022 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关注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 关注函独立董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注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警示函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审计意见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本案完整档案与索赔进展:000403 索赔专题(案件详情与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