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被股民索赔7000余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继续参加

昨日晚间,蓝丰生化公告披露了投资者索赔案的相关进展。公告显示,蓝丰生化于近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有关诉讼材料,涉及新增172 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其中168 人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4 人未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76,510,149.60 元。

蓝丰生化被股民索赔源于证监会的一纸罚单。2020年4月,蓝丰生化因关联交易未披露而受到行政处罚。王宇,蓝丰生化的董事及副董事长,自2016年起成为公司法定关联自然人,通过控制的公司持有方舟置业、宁夏华宝、禾博生物的股份,构成蓝丰生化的关联法人。2016至2017年,王宇安排蓝丰生化全资子公司方舟制药通过资金划拨不入账的方式,向其控制的公司及指定个人划拨资金,实质上构成蓝丰生化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然而,蓝丰生化未按规定在2016年半年报、年报及2017年半年报中如实披露这些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对蓝丰生化及包括王宇在内的多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蓝丰生化被罚款五十万元,王宇个人被罚款三十万元,其他责任人员根据责任大小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基于以上违规事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划定的可索赔条件为:2016年8月23日至2019年1月9日期间买入蓝丰生化且截至2019年1月9日持股。目前诉讼时效尚未届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