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未披露业绩预告、未及时提示退市风险,部分投资者现索赔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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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中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深圳证券交易认定该公司未依法披露业绩预告、未及时提示退市风险。

梳理以往公告可知,中国中期 2022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 3,178.1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9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7.70 万元。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然而,*ST 中期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未对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深圳证券交易所据此对中国中期予以通报批评。

我们认为2023.2.1至2023.4.28期间买入中国中期且截至2023.4.28持股的投资者,可要求上市公司赔偿部分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在公号“索赔吧”办理案件登记,我们有许多类似的成功案例。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