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或因会计差错被查,这部分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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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7日晚间,金通灵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该公告显示,金通灵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前,该公司因2022年年度报告事项被交易所多次问询。更早之前,金通灵发布了会计差错调整的公告,根据该公告,金通灵在以下11个方面存在会计差错:

(1)本年度发现以前年度预计负债存在差错,本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 更正,按或有损失很可能发生的年度确认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影响 2021 年 初未分配减少 36,070,258.10 元; 

(2)本年发现以前年度少计存货跌价准备,本年进行了更正,影响 2021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 38,610,762.50 元;2021 年净利润减少 172,931.22 元; 

(3)本年度发现以前年度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存在少计, 本年度进行了更正,并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影响 2021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 30,809,529.57 元;2021 年净利润减少 7,838,196.67 元; 

(4)本年度发现以前年度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存在差错,本年度进行了更正,并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影响 2021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 237,196,028.69 元,2021 年净利润减少 24,466,656.33 元; 

(5)本年度发现公司营业收入差错,本年度进行了更正,并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影响 2021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 33,868,673.62 元,2021 年净 利润减少 6,043,406.17 元; 

(6)本年度发现公司长期挂账的款项发生的损失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本年度进行了更正,并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影响 2021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 6,219,540.36 元,2021 年净利润减少 3,261,295.27 元;

(7)本年度发现公司发放奖金、支付的其他费用未入账,本年度进行了更正,并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影响 2021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 9,870,917.87 元,2021 年净利润减少 906,572.41 元; 

(8)本年度发现公司以前年度少结转生产成本,本年度进行了更正,并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影响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67,968,503.08元, 2021 年净利润减少 9,899,712.09 元; 

(9)本年发现与客户达产协议的扣款未在发生当期进行账务处理,本年度 进行了更正,并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影响到 2021 年度净利润减少 1,037,806.13 元;

(10)本年度发现 2021 年合并报表抵消分录错误,影响 2021 年净利润减少 7,907,147.18 元;

(11)本年发现公司存在无经济实质回款,本年度进行了更正,并作为重大 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影响 2021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 7,500,000.00 元,2021 年净利润减少 6,375,000.00 元。 

目前尚不清楚金通灵因何事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结合交易所的问询及前期会计差错等迹象,我们认为2022.4.26至2023.4.27之间买入金通灵且截至2023.4.27持股的投资者,可以要求金通灵赔偿部分损失。

需要说明的是,未来证监会调查结论落地后,索赔区间很可能会继续向前扩展至2021年4月甚至更早。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附:《证券法》相关条款

第八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