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堡龙欺诈发行被罚千万,投资者索赔条件已清晰

2021年10月30日晚间,柏堡龙发布公告,证监会已对该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该公告,柏堡龙涉及三项违规,具体如下:

(一)柏堡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的虚假记载

(二)柏堡龙涉嫌在 2017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柏堡龙涉嫌在 2018 年至 2020 年度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此前,市场普遍认为,柏堡龙是因为违规担保未及时披露而被立案调查,现在看来,这是又一例“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案例。

从查“违规担保”开始,到查实“欺诈发行”结束,这已经不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了,这分明是本想“挖点泥”,结果“刨出个大萝卜”。

上述三个违规行为中,其中,第一项、第二项是吸收合并关系,第三项相对独立,所以,有两个时间段的投资者可以索赔:

第一段:截至2021年3月18日持有柏堡龙的投资者

第二段: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柏堡龙且截至2021年1月29日仍持股的投资者

凡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 投资者,均可参加索赔诉讼。

咨询热线:13301915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