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2019年10月17日,*ST东网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ST东网维权入口)

        *ST东网在公告并未明确被立案调查的具体事由,在公告中,*ST东网表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ST东网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而被立案调查,这意味着*ST东网已涉嫌构成虚假陈述。对于投资者而言,在证监会出具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受损投资者可以向*ST东网提起索赔诉讼。

        关于可索赔的投资者范围,王智斌律师进一步表示,截止2019年10月16日持有*ST东网的投资者具备初步的索赔资格,但具体的索赔范围,需要在证监会正式处罚落地后,才能进一步确认。

       “东方网络于2019年8月24日被出具警示函,预计本次立案调查事项与警示内容有关,不过证监会最终处罚事项极有可能超出警示函的范围,”王智斌称,“因此,初步的索赔范围定为2019年10月16日持股的投资者,将来还需要根据证监会正式处罚结论再行调整”。

       据王智斌律师介绍,投资者参加诉讼的流程并不复杂。证监会处罚落地后,投资者方面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记录、身份证明以及委托文件即可。

       据了解,近年来,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成功索赔的案件并不少见。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原文链接:http://baijiahao.baidu.com/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