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电池”)系维科精华(600152)去年刚刚向大股东收购的优质资产,然而,今年却成为了一颗可能影响公司2017年业绩的“地雷”。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维科电池被金立通信子公司拖欠货款,双方已经采取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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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资产5个月就成“雷”

2018年1月27日,维科精华发布了三则公告,分别为2017年年度业绩预计公告、涉及诉讼公告和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据公司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在-3710万元至4700万元范围内。因为公司2016年已经亏损,所以如果2017年继续亏损,公司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对于可能导致公司2017年业绩为亏损的原因,维科精华解释称,“近日收到公司子公司维科电池存在涉及诉讼的应收货款8409.99万元,可能导致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

实际上,维科电池是维科精华在2017年8月完成收购的子公司,交易对方之一则是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

据公司收购方案,维科精华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维科控股、杨龙勇及耀宝投资合计持有的维科电池71.40%的股权,维科控股、杨龙勇合计持有的维科新能源100%的股权以及维科控股持有的维科能源60%的股权。

维科能源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要资产为持有的维科电池28.6%的股权。此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维科能源4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维科电池100%的股权,并直接持有维科新能源100%的股权。

维科电池100%股权的评估值为9.14亿元,评估增值率为247.84%。维科电池成立于2004年,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是国内较早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公司之一。

维科电池锂离子电池的主要客户包括联想、金立、宇龙酷派、海信、传音、天珑、LAVA、HTC等国内知名手机品牌企业。财务数据显示,维科电池2014-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77.63万元、1294.59万元和3231.36万元。

交易对方承诺维科电池2017-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7000万元、9000万元。

据维科精华公告,维科电池2017年度预计产生净利润约5997万元。但因维科电池存在涉及诉讼的应收货款8409.99万元,如上述应收货款最终无法收回,最大程度可能导致维科电池亏损24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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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立通信子公司拖欠货款

据维科精华公告,近日公司子公司维科电池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交易对方拖欠货款,维科电池作为原告,共有两个案件五个被告。

案件一的三个被告分别为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卓通信”)、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通信”)和刘立荣。案件二的四个被告分别为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铭电子”)、金立通信、刘立荣和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科技”)。

据悉,金卓通信是金立通信的全资子公司,金立通信是金铭电子和金立科技的控股股东,其中金立通信持有金铭电子92%的股权,持有金立科技95%的股权。金铭电子、金立通信和金立科技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均为刘立荣,刘立荣也是金立通信的大股东,其持有金立通信41.4%的股权。

金卓通信和金铭电子是维科电池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第一大客户。案情显示,金卓通信和金铭电子长期向维科电池采购手机电池,双方订有框架性的《采购协议》。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金卓通信直接向维科电池采购的未付货款金额为2111.37万元(已扣除两张未兑付的支票),未兑现支票金额1422万元,未付款金额共计3533.37万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金铭电子直接向维科电池采购的未付货款金额为3598.62万元,未兑现支票金额1278万元,未付款金额共计4876.62万元。

2018年1月8日,金立通信、刘立荣出具《担保函》两份,承诺对金卓通信和金铭电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维科电池认为金卓通信和金铭电子应及时足额支付货款,金立通信和刘立荣根据《担保函》应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信息,刘立荣目前所持有的金立通信的41.4%股份,已经在2018年1月初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冻结,限制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到2020年1月9日。刘立荣所持金立通信股权遭到冻结,也让此前市场传出的金立出现资金链危机再次引起关注。

对于和维科电池诉讼相关问题,金立通信官方回应北京商报记者称,“由于目前该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公司不便进一步回应。我司将积极配合司法工作,尽快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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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存披星戴帽风险

“如果诉讼结果为维科电池胜诉,判决生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会计师预计执行效果不理想,可以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予以坏账计提。”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因为此事维科精华2017年业绩亏损的话,最终将导致公司被*ST,那对于公司股价来说将是个不小的利空。

在一位业内人士看来,上市公司被ST或者*ST都属于比较大的利空。“主要原因是大量公募基金有规定不能买戴帽的股票,保监会也规定了险资不能买戴帽股,私募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买,但是仓位限制得比较紧。同时对于戴帽股来说,新入市没有开通权限的小散无法买,戴帽股不能质押融资,这些因素都是导致上市公司戴帽后遭到区别对待的原因。”该业内人士称。

对于维科精华来说,子公司可能因此产生亏损,最终还有对赌协议保底,因为交易对方承诺维科电池2017-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7000万元、9000万元,但是经营上出现问题也有可能对子公司形成的商誉造成一定影响。

实际上,维科电池相当于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的一项资产,因为它和维科精华之前的主营业务并不相关。维科精华是一家以高档家纺产品、纱线、针织服装、面料为主导产品的产业型集团,公司组建有家纺、经编、纱线、针织服装、梭织面料等内部产业群,从棉花到产品研发、设计、纺纱、织造、印染、 整理、缝制、加工、成品直到内销、外贸等,组成了完整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

让市场始料未及的是,在收购的第一年,该优质资产就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起到负面作用。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年季度,维科精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3868万元,扣非后的归属净利润约为-5320万元。

就相关事项北京商报记者也曾致电维科精华进行采访,但是公司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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