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9日,海正药业(600267)发布公告,称其业绩从预计260%-300%变为巨亏,不少投资者感到非常愤怒。

我们认为,业绩预告允许调整,但调整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

从海正药业业绩大变脸的具体原因来看,该公司管理层显然未能在发布业绩预告时做到勤勉尽责,投资者基于对管理层的合理信赖,有理由相信最终的财务数据不会与预告数据出现重大差异。

现在海正药业的预告数据从盈利260%-300%变为同比下降近800%,这种“变脸”幅度显然不在合理的范围内,从这个角度而言,海正药业及其管理层2015年1月25日发布的业绩预告对投资者形成了明显的误导,该业绩预告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受其误导的投资者均有权要求该公司及负有责任的高管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我们认为凡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3月28日期间买入海正药业且2017年3月28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有权提起索赔诉讼。

事实上,A股市场上业绩预告大变脸并非海正药业一例,投资者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