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ST海润股东在提议“10转20”高送转方案后大肆减持,引发各方广泛关注,而后公司巨亏的消息更是将这一事件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证监会也启动调查。昨日,随着*ST海润公布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方的违规事项也终于尘埃落定。

 违规各方集体被罚

 昨日,*ST海润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过监管部门查明,公司及相关责任方存在多方面违法事实:首先,*ST海润、公司原股东江苏紫金电子集团、九润管业、杨怀进,于1月23日披露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和《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存在误导性陈述;其次,公司原股东九润管业、江阴爱纳基、江阴润达超比例减持情况未完整予以披露;此外,公司原股东九润管业从事短线交易。

 根据相关方的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对*ST海润、紫金电子、杨怀进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对公司原股东九润管业给予警告,并针对其误导性陈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针对其超比例减持未完整予以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针对其短线交易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以上合并处以75万元罚款。此外,多名责任人也受到不同程度处罚。

 回顾今年1月,*ST海润多位股东以“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结合2014年实际经营状况,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为理由,提议了“10转20”的高送转方案,带动股价强势大涨。然而,随着相关股东大肆减持及公司巨亏消息被曝出,公司股价却出现连续大跌,引发市场各方强烈关注,证监会也随之启动调查。如今,伴随着调查以及处罚结果出炉,违规各方也收到应有惩罚。

 违规事件“余波”未了

 值得一提的是,*ST海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曝光,并不是一个结束。

 “截至目前,向我们咨询索赔事宜的投资者已近百人,初步预计海润光伏将面临千万级别的索赔诉讼。”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记者表示。因受误导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在短短数天内遭遇股价大幅下跌,据其了解,2015年1月23日至2月14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且没有在此期间全部清仓的投资者,其亏损普遍在30%以上。

 王智斌指出,证监会拟出具的行政处罚,使遭遇“黑天鹅”事件的投资者有了索赔的可能。凡在2015年1月23日至2月14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未在此期间全部清仓的投资者均具备初步的索赔资格。事实上,该类案件已有成功先例,比如投资者诉佛山照明虚假陈述索赔案,已有近2000名投资者获得赔偿。 

 *ST海润除了可能面临投资者集体维权外,证监会处罚也可能成为公司未来引入战略投资者的障碍。王智斌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多以增发股份的方式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上市公司进行增发股份,需要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其中就包括“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这一情形。

 记者注意到,就在不久之前,*ST海润才终止了重大事项,原因是鉴于公司处于江苏证监局立案调查阶段,在立案调查结论性意见未明确前,公司不得筹划涉及发行股份的相关重大事项。 


原文地址:http://news.163.com/15/1015/02/B5UF0KA200014Q4P.html

完整案件索赔信息请参见:海润光伏(600401)索赔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