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诉天津磁卡虚假陈述索赔的案件有了最新进展。昨日,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已在6月2日接到法院通知,“天津磁卡虚假陈述案已获受理,现第一批投资者已将诉讼费预交完毕。该批共有两位投资者,诉请总额为63000余元。”

   股民诉天津磁卡虚假陈述索赔的案件有了最新进展。昨日,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已在6月2日接到法院通知,“天津磁卡虚假陈述案已获受理,现第一批投资者已将诉讼费预交完毕。该批共有两位投资者,诉请总额为63000余元。”

  综合此前媒体的报道可知,此次就天津磁卡虚假陈述进行索赔的投资者并非单独现象,而王智斌也分析,“天津磁卡共涉及隐瞒子公司以及虚计2006年至2012年年度利润两项虚假陈述行为,相应的,共有两个时间段的投资者受到了虚假陈述行为的影响,如果投资者是在2006年8月31日至2013年9月22日间有买入天津磁卡且在2013年9月22日仍持有该股票,或者是在2007年4月28日至2013年10月17日期间买入天津磁卡且在2013年10月1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均具备初步的索赔条件。随着正式司法程序的启动,预计将有更多的投资者加入到维权队伍中来。”

 

  隐瞒关联关系

  天津磁卡被处罚是在2014年,根据当时公司发布的公告可知,2006年半年报至2013年半年报期间,上市公司存在隐瞒一家子公司的行为。

  2000年4月12日,天津磁卡与天津师范大学共同发起设立天津环球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化学),注册资本5000万元,分别持有73%、27%股份。环球化学注册成立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时任天津磁卡名誉董事长赵某智担任。

  2005年,因华夏银行广州分行与深圳市晨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磁卡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广东省拍卖业事务有限公司拍卖天津磁卡持有的环球化学73%股权。2005年10月14日,上述股权由一位王姓自然人获得,公司随后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6年7月25日,天津磁卡时任总经理郭春立代表天津磁卡与获得股权的自然人王某林签订了《天津环球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天津磁卡以人民币680万元回购环球化学73%的股权。

  环球化学成为天津磁卡子公司,但天津磁卡于2006年8月31日披露了2006年半年报,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将此事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予以披露。在2006年年报(含)至2013年半年报(含)期间的各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天津磁卡也均未披露环球化学是其子公司。

  财务报表长期存在虚计行为

  隐瞒了这层关系之后,天津磁卡和环球化学之间扯不断的应收款项关系开始出现。天津磁卡未将控股子公司环球化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虚计2006年至2012年各期年报合并利润自。2000年环球化学成立起,至2012年末,天津磁卡对环球化学形成大量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在2008年达到历史峰值约1.35亿元。

  天津磁卡2006年7月25日受让环球化学73%的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但未进行账务处理,也未将环球化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环球化学会计基础、内部控制薄弱,且其财务报表自2006年收购以来一直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导致调查审理阶段无法确认其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列报。在不影响对天津磁卡行政处罚结果的前提下,在计算虚计各期合并利润影响时,单独确认了天津磁卡计提或冲回对环球化学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而未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予以抵消的事实。

  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认为,该事实导致虚计2006-2012年年报合并利润。对于公司的这种行为,上市公司和多名时任高管被处罚。

  而处罚公告发布后,随即引发了投资者的索赔。“天津磁卡在揭露日(2013年10月18日)当日接近跌停,自揭露日至基准日(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2月11日)期间大盘未有下跌,而天津磁卡跌幅严重,达-7.26%。由此可见,天津磁卡的股票走势与大盘走势严重背离,因天津磁卡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或不在少数。”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说。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是否可以索赔与账面盈亏无关,即便现在账面盈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依然可以根据历史交易情况向天津磁卡索赔。”王智斌称。


原文地址: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4,20150608514655935.html

完整案件索赔信息请参见:天津磁卡(600800)索赔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