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尚黎阳 昨天上午,佛山照明虚假陈述纠纷案二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此案于去年11月在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宣判,佛山照明需赔偿第一批立案的1303位投资者合计5931万元。对此,佛山照明与13位原告投资者均提起了上诉。

  二审将两起上诉合并审理,没有当庭宣判,案件结果仍待观望。

  没有新证据翻案可能性不大

  除了1名投资者,其余各方对一审查明的事实均没有异议,二审的争议在法律适用上。佛山照明的代理人提出了两点:不构成虚假陈述;不构成重大事项。他们认为股价的下跌是系统风险、行业风险所致,不管是否构成信息违规披露,与投资者的差额损失都没有因果关系。佛山照明还向法院提交了大量的图表,以证明佛山照明股价的下跌,与同行同类股票的走势基本一致。

  佛山照明一方的观点,与一审时差别不大。为投资者进行代理的律师王智斌表示,佛山照明递交了洋洋洒洒十几页的上诉书,但是观点已经在一审答辩时陈述过,没有新的证据,因此翻案的可能性不大,预计二审的结果是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股民获得赔偿的金额约为索赔金额的30%至60%。

  律师云集调解有望

  此案在广东省高院大法庭由5人合议庭进行审理,2个多小时后才休庭。法庭的上诉席上有8人,被上诉席位上则挤了20余人,集结了北上广多位专业代理证券纠纷案的律师,此外,还有少数自行代理的投资者个人。

  在庭审结尾,各方均表示接受调解,佛山照明的代理人表示,希望投资者先拿出具体的调解方案。由此看来,不排除各方最终进行调解的可能。本次终审,意味着纠结了3年的佛山照明案将走到终点,最终的审理结果,将对第二批(已经一审、尚未宣判)、第三批(未一审)起到示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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