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公司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钛业”)遭遇滑坡灾害受损,但投资者在23天后才通过攀钢钒钛(000629)的公告了解到这一消息。对于信息延迟披露的原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是因为“预计影响很小”。北京商报记者在对东方钛业一线人员的采访中却发现,关于受损的真实状况攀钢钒钛与东方钛业有着不一样的表述,而这份迟到的滑坡事故公告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玄机?

    滑坡停产损失5.4亿元

    昨日,攀钢钒钛发布公告称,因攀枝花地区持续大量降雨,今年8月31日凌晨4时左右,公司全资子公司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东方钛业发生滑坡灾害,并形成泥石流,造成建筑物破坏及设备财产损毁,致使东方钛业金红石生产线全面停产。

    从公告中披露的灾害对于公司的影响来看,滑坡灾害让东方钛业受损比较严重。公司表示,预计本次灾害将导致东方钛业钛白粉减产共计4.87万吨,其中影响一期生产线2014年度减产7000吨;影响二期生产线2014年度减产2.17万吨,2015年度减产2万吨。

    同时,滑坡灾害也直接影响到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告显示,公司预计本次灾害将导致东方钛业收入减少5.4亿元,其中影响2014年度收入减少3.2亿元、影响2015年度收入减少2.2亿元。而在利润方面,公司预计本次灾害将导致东方钛业利润损失共计1.14亿元。

    灾情描述陷罗生门

    损失金额5.4亿元,对于去年净利润也为5.4亿元的攀钢钒钛并不算小损失,但北京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对东方钛业受灾情况的表述上,受灾公司与上市公司的表述并不一样。

    上市公司董秘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自然灾害可能导致该公司今年亏损”。但当记者试图向其了解东方钛业去年以及今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时,该工作人员以“具体情况不清楚为由”拒绝回答。不过,该人员表示,“如果不发生自然灾害的话,公司正常是应该盈利的,去年也盈利了”。

    按照攀钢钒钛在公告中披露的复产计划,预计一期生产线于2014年11月初恢复生产,而二期生产线则要到2015年4月初恢复生产。

    为了解东方钛业目前的经营情况,北京商报记者辗转联系到受灾的东方钛业。东方钛业办公室一位对受灾现场较为熟悉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共有三条钛白粉生产线。受损的是三条生产线共用的地方,但受损面积并不大。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该地方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因为可以用其他地方代替”。

    当北京商报记者追问受损是否可以短期恢复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生产线(恢复生产)的情况我们不了解,因为是领导那边在协调”。

    北京商报记者再度致电上市公司攀钢钒钛董秘办公室了解情况,对方表示以公告为主。但在记者想要进一步了解东方钛业受损情况的时候,对方要求记者出示相关的采访证明。数分钟后,当记者就相关采访事宜再度与公司沟通之时,董秘办公室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而后的数次拨打也未能接通,电话中传来“您所拨打的电话通话线路故障”。

    公告迟发涉信披违规

    “8月31日发生的事情,为什么到今天才发布公告?”诸多投资者对于公司延迟披露信息提出了质疑,而在北京一位私募人士看来,子公司预计资产损失上亿元而且已经停产,肯定属于重大事项,公司应该在第一时间发布公告。“时隔20多天才发消息,肯定是信披违规。”一位资深市场分析人士如是说。

    带着投资者的疑问,北京商报记者在此前曾致电公司董秘办公室,对方工作人员当时表示,“预计当时影响很小,所以决定不公告。因为当时下面公司报给我们的损失数字不是那么大,但是后来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它的损失比较大,所以我们就公告了”。但在上述私募人士看来,公司的说法似乎存在疑问。“上亿元的损失,怎么刚开始不公告呢?”

    在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看来,对于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法律规定应该在两个交易日之内做出公告,其中就包括重大的财产损失。“公司是否构成信披违规,应该看公司所谓的当时预计损失很小的理由是否成立。(公司的理由)很可能是不成立的,因为滑坡或者泥石流等一些自然灾害在第二天或者第三天就可以统计出来到底是多少损失了。”此外,另一位市场分析人士也认为,公司的理由有点站不住脚,明显违反了监管层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此外,对公司延迟信批表示不满的更多是投资者,有投资者直言,“攀钢钒钛公司封锁特大事故消息,应赔偿投资者损失!”北京商报上市公司调查小组/文

原文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4-09/24/c_1270259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