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内容:

  主持人:好,欢迎来到公司直击。今天的公司直击在两个月后我们再次直击莲花味精,对于这家公司,投资者恐怕真的是无语了。公司又出什么事了?马上有请国坤仪给我们介绍一下。

  国坤仪:好的,雪姣。对于莲花味精,我想投资者真的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两个月前刚刚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被处罚,两个月后又因为信披违规收到警示函。两个月前还哭哭啼啼表示要痛改前非,再次犯错了又是同样的态度。谁还相信呢?

  莲花味精8月7日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认定公司董事会报告中主要客户名称不准确,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决定书认为,莲花味精2013年年报中披露的第三大客户德宏州中汇仓储物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不准确,实际为芒市锦利边贸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年报中披露的第一大客户河南莲花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名称不准确,实际为河南莲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莲花味精还存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公司2013年列支销售费用—返利207.24万元是2012年销售收入产生的返利,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2013年末预付工程款余额845.92万元,应在资产负责“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公司在“预付帐款”列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而在6月份,莲花味精刚刚因为连续四年信披违法和连续两年虚增利润,而被行政处罚。

  今年6月,因连续四年信披违法而收到证监会处罚书的莲花味精吸引了市场不少的目光,随后的整个7月之中,莲花味精的媒体报道量仅有6篇,且新闻热度均偏低,可谓是十分低调。8月7日,莲花味精的媒体关注度、网民关注度等各项指标直线拉升,同时公司负面舆情预警警报也被拉响,处在黄色预警区域。公司因2013年报中主要客户名称及其他多项信息披露不准确又收警示函,相关新闻热度快速飙升,最高热度接近68度。8月7日至11日,仅仅5天时间内,媒体报道量已接近整个7月报道量的5倍,媒体关注焦点也颇为集中,接近90%的报道关注公司再收警示函并对之前曾连续四年的信披违法有所提及,另有10%的报道质疑公司涉嫌虚增利润。与媒体的高度关注相比,网民的热情并没有体现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7月至今,仅有网友提问3条,且公司均未给出回复。客户名称不准确是低级错误还是大阴谋?2012年涉嫌虚增利润,公司真实业绩到底是多少?2006-2009年连续四年信披违法被罚后再违规,莲花味精还有多少真东西?马上我们来听听市场各方分析和公司有什么话要说。

  主持人:谢谢坤仪。莲花味精这次被查实的第一大违规问题是客户名称不准确。对于第三大客户名称不准确,公司解释让人大跌眼镜,三家名字不同的公司实际是一家公司。一家公司用三个不同的名字,其中存在哪些猫腻?两位来探讨一下,谢爱民怎么看?

  谢爱民:虽然说现实当中很多公司存在这种现象。他为什么这么做呢?这个里面有一些问题,比如说他为了避税,同时融资方面的事情。严格监管来讲的话,这些都是不合理,隐含着很多不合法行为在里头。

  作为一个上市公司,正常来讲他不应该这么做。作为《公司法》来讲,你一个法人就是一个法人,非常明确的。他的这种解释背后是不是隐藏其他问题?公开信息没有看到。

  主持人:莲花味精不仅对自己的第三大客户搞不清楚,还把自己的第一大客户名字弄错。对此,公司解释说是工作人员疏忽,所以才把自己的衣食父母名字搞错了。客户名称搞错,到底是低级错误还是大阴谋?孙喆,你怎么看?

  孙喆:前面这个问题,三个公司的牌子实际上就是一套人马,这个搞错了,大家可能有各种各样猜测,是不是为了虚增利润或者其他方面便利?等等。

  把第一大客户名字搞错了,说明工作人员对相关业务不是说一般不熟悉,简直非常不熟悉,有可能是工作人员疏忽,说明公司管理有很大问题。

  主持人:好,莲花味精搞不清自己的衣食父母是谁,投资者有何看法呢?

  国坤仪:好,雪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今年以来,莲花味精纷扰不断,各路网友的讨论也没有间断过。在五月份,就有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留言,斥责道:你们年年说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至今没下文,真是说话太不靠谱了啊,负点责任好不好!而莲花味精至今还没有给予一点回应。在今年六月份,莲花味精被曝出“信披违规被罚”,微博中有网友评论道:多少年了,上市公司为避免退市、获取增发资格或拉升股价,大肆虚增收入和利润,损害和掠夺广大股民的利益。莲花味精连续两年虚增收入达到4.944亿,仅罚款50万!显然,这是上市公司大肆财务造假的根本原因。这次,莲花味精又是信披违规收到警示函,股吧中,有网友嗤之以鼻,说道:警示的错误如此低级,可见莲花味精内部管理是多么的混乱,管理层素质是何等低下。悲哀!那我这边的情况就是这些了,雪姣。

  主持人:投资者显然不相信莲花味精违规仅仅是低级错误。莲花味精再次违规,其他市场人士有何看法,一起来听一下:

  记者:客户名称写错是低级错误还是暗藏阴谋?

  东方证券投资顾问注册会计师王丽颖:我觉得这个不一定是低级错误,这个公司已经对这个错误出现做了披露,有可能公司名称变更或者记帐习惯。关于这个问题监管层给出一个警示函,我认为有避重就轻可能性。

  莲花味精一直有管理层收购的意向。一年亏,一年盈,而且在它整个报表里面跟关联方业务非常多,监管层并没有更深入调查,反而对往来公司名称问题关注。

  记者:若刨去虚增部分利润,2012年真实业绩是什么情况?

  王丽颖:盈利报表上3600多万,去掉这部分也是不低于3000万,也就是整个处于盈利状态。根据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年底确认或者年初确认,在做利润调节的时候,有了一项跨年度的行为。如果说对当年利润造成了一个亏损或者盈利边缘的话,会有一个ST处理,影响就比较大。相反,现在利润3000多万。监管层对企业违规调研方面,披露出来问题实际上是比较轻的问题。

  主持人:莲花味精上一次被处罚是因为连续四年信披违法,连续两年虚增利润,证监会耗时四年的调查,仅仅罚款50万元。节目嘉宾都认为处罚太轻,需要追究更多人的责任。结果2个月后又被查处违规行为,只是收到警示函。这样的处罚律师如何看呢?我们一同来听一下:

  记者:警示函是否等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警示函并不等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性质上有区别。对于它的违规行为,除了之前行政处罚之外一个新的违规行为,不能以警示函方式来代替新的行政处罚。如果是以警示函方式将使投资者没有办法进行诉讼。

  记者:监管层对莲花味精处罚过轻?

  王智斌:对。跨期违规问题,已经达到行政处罚程度。现有法律框架下,投资者诉讼前提条件要有行政处罚存在。

  记者:警示函过后是否会有行政处罚决定呢?

  王智斌:警示函将是本次违规最后的处罚决定。监管层应追究会计事务所的责任。

  主持人:针对投资者和市场各方的质疑,莲花味精又有什么话对投资者说呢?

  记者:公司不是6月份被罚完了,怎么又有警示呢?

  莲花味精:年报检查吗,没有什么大问题,没有虚增利润。

  记者:公司为何不更换会计事务所?

  莲花味精:不是事务所的事,你看那上边是几个小的问题,就是会计处理上面有时候不太恰当。

  媒体报道怎么样我们管不了,看一下公告就可以了,不就那么多事吗?

  主持人:听了公司回应,你们两位满意吗?

  谢爱民:非常不满意,措词上面。你现在目前连续接到这种违规警示函,你接到这种函,你不很认真解释,这有一些问题。公司管理层值得大家质疑的,产品刚性需求,我觉得问题不大。

  主持人:这一时段《公司直击》就到这里,更多信息可以关注《交易日》微信,并欢迎大家在交易日微信社区参与我们的话题讨论。现在来看一下大盘走势情况。

原文地址:http://www.p5w.net/tradingday/zjssgs/201408/t20140811_624656.html

完整案件索赔信息请参见:莲花味精(600186)索赔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