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余以墨

  又一家上市公司因为信批问题即将收到证监会罚单。昨日,*ST国恒(000594)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ST国恒存在虚构股权转让收益、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等问题。对此,证券维权律师表示,证监会可能在2-3月内开出正式行政罚单,届时投资者可以进行正式的民事索赔。

  两次被立案调查董事长拟被罚5年市场禁入

  公开资料显示,在2011年7月20日及2012年8月21日,*ST国恒先后两次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未依法披露涉诉等事项,证监会两度对公司立案稽查。

  昨日公司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已披露的2009年~2012年的一些年报或者半年报,在上述定期报告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入罗岑铁路项目的投资与实际投资额有出入。《告知书》提到,公司2009年年报所述的投入罗岑铁路项目资金中有2.92亿元未投入罗岑铁路项目;2010年、2011年的年报和半年报中,所述的投入罗岑铁路项目资金中有4.95亿元未投入;2012年半年报所述则有4.96亿元未投入。

  其次,2011年10月~2012年7月,*ST国恒涉诉标的累计达4.87亿元,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2012年8月8日达到披露重大诉讼的时点,但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另外,《告知书》认为,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因转让子公司北京茂屋股权而实现的3891万元收益属虚构。

  针对*ST国恒的问题,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时任责任人拟做出的处罚和处理:责令公司改正,给予公司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另外,对多达13名人员进行了处罚。其中,对公司前任董事长刘正浩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刘正浩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另外,对公司现任董事长蔡文杰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蔡文杰5年证券市场禁入。

  预计2-3个月内会被正式处罚

  虽然从证监会的文件看来,*ST国恒信批问题确实劣迹斑斑,但是此次下发的仍然是事先告知书,并非正式的行政处罚文件。公司“罪行”认定似乎还未一锤定音。

  对此,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事先告知书并非证监会对公司稽查的最终处罚决定,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但根据事先告知书来看,*ST国恒极有可能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且,证监会极有可能会在2-3个月内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在证监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后,因*ST国恒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向上市公司索赔,目前我国已有多起成功索赔的案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证监会对*ST国恒开出正式的行政罚单,受损投资者即可以正式开始索赔。

  股本近15亿或将引发诉讼潮

 

  《投资快报》记者粗略统计,*ST国恒股本有14.9亿,截止2013年9月30日,股东户数有136183。通过其股票K线图可看出,在2011年7月被立案调查后,股价一路走低,被套股民应不在少数。一旦证监会对其作出正式处罚,或将引起大规模人数众多的维权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上市公司等主体虚假陈述违法被作出行政处罚后,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到虚假陈述揭露日之间买入股票,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股票造成损失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赔偿其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王律师强调,根据*ST国恒公告的事先告知书,*ST国恒存在多个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综合多方面考虑,其认为在2010年4月28日至2011年7月21日间买入*ST国恒且在2011年7月21日仍持有*ST国恒的受损投资者或2011年8月23日至2012年8月23日间买入*ST国恒且在2012年8月23日仍持有*ST国恒的受损投资者均可以向*ST国恒提起诉讼。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140225/2350183281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