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宇独董被警示,股民索赔已立案
昨日,*ST龙宇发布公告,其独立董事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几乎在同一时间,股民起诉*ST龙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受理。
独董被警示
2024年8月1日,*ST龙宇发布公告,披露其独立董事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公告显示,该独立董事因未勤勉尽责,未在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中真实反映情况,而被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监管措施。
经查询,该名被警示的独立董事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是具有专业背景的财会领域人士。2022年2月,*ST龙宇通过增补的方式选聘该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其任职期间,*ST龙宇发布了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及2023年年报。
此前,*ST龙宇披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其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公告显示,*ST龙宇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这些违规行为导致*ST龙宇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目前尚不清楚该独立董事本次被警示,是否与前述事项有关。从公开信息来看,*ST龙宇内控失效,而该独立董事作为具有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士并未起到相应的作用。
股民索赔获法院立案
自5月份以来,*ST龙宇股价已“腰斩”,除5月27日之外,其余交易日均跌停收盘,投资者近乎被“闷杀”。虽然6月份以来,*ST龙宇股价有所“回升”,但截至2024年8月2日午间休盘,*ST龙宇股价较4月末跌幅仍超过40%。
我们认为*ST龙宇在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虚假记载的行为以及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虚假陈述,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龙宇股份且截至2024年4月29日持股的投资者,其部分损失与*ST龙宇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随后,我们即代理部分*ST龙宇投资者提起了索赔诉讼。
近日,投资者索赔案件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预计案件将在近期开庭。基于对已公开信息的综合判断,我们对案件胜诉保持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