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变脸、股价跌停,鸿博股份或面临股民索赔
业绩变脸、股价跌停,鸿博股份或面临股民索赔
近日,鸿博股份投资者有些“郁闷”。
2024年4月13日,鸿博股份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该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至-5800万元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500万至-7500万之间。此前,该公司曾于1月份发布业绩预告,当时预测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盈利 3740万元至56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盈利2840万元至4260万元之间。
一夜之间,盈利变亏损,学霸变学渣。股价方面,截至4月13日午间休盘,鸿博股份一字跌停,没有一丝丝挣扎。
预测业绩大幅“变脸”,“盈利”变“亏损”
此前,鸿博股份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40万元至5610万元之间,2022年同期鸿博股份亏损逾7500万元,根据该业绩预告,鸿博股份将实现“扭亏为盈”。当时,鸿博股份将“扭亏为盈”的原因归结为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的成绩,公司自信地表示其子公司“围绕 AGI 全栈生态服务平台的市场定位,把握行业先发优势,实现从零到一的突破,取得了优异成绩”。
然而,根据《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3年度鸿博股份不但未实现盈利,反而继续亏损。对于预测失误的原因,鸿博股份称是由于公司对其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作项目的收入进行了调整。根据年审会计师的意见,鸿博股份仅交付了部分设备且未完成最终部署,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扭亏为盈”与“继续亏损”,鸿博股份都给出了解释,但是,其解释能成立吗?
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可索赔
梳理过往公告可以发现,鸿博股份于今年1月11日发布业绩预告。随着“扭亏为盈”变为“继续亏损”,截至4月15日午间,鸿博股份股价一字跌停。
关于鸿博股份业绩变脸事宜,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上市公司预测业绩可以发生变化,但是变化幅度应在合理范围内。鸿博股份预测业绩由“扭亏为盈”剧烈变脸至“继续亏损”,这种变化超出了合理范围,已属于重大差异。
“更关键的是,鸿博股份在未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和最终部署的情况下确认收入,不符合会计准则中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由此编制的业绩预告欠缺合理的会计基础”王智斌律师称,“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并不因预测性信息而免责,我们此前代理的投资者诉国华网安一案,与本案案情接近,目前已取得一审胜诉判决。”
并非所有鸿博股份投资者均可索赔。王智斌认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鸿博股份且该期间未清仓的投资者,有权向鸿博股份及相关直接责任人追索损失。该部分投资者可以在“索赔吧”公众号登记。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公开信息显示,鸿博股份主营业务为电信级数据网络系统解决方案及技术服务,分为数据网络系统集成开发和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两类。 截止于去年9月30日,鸿博股份股东人数为13.11万户,人均持股金额13.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