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虚增利润,股民或可索赔

昨日晚间,世龙实业披露了证监会对其初步调查结论,世龙实业违规事实浮出水面。

产销两旺的“财技”表演

公告显示,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世龙供应链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假贸易手段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导致世龙实业连续两年年报存在严重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度世龙实业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09%,2020年度世龙实业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6.62%。

从营业收入的角度来看,在2019年、2020年两个会计年度内,世龙实业合计虚增营业收入总额超过3亿元。与营业收入相对应的是,在该两个年度内,世龙实业虚增的营业成本也接近3亿元。

经过一通“财技”表演,世龙实业不仅虚增了利润总额,也向市场传达了其产销两旺的经营活力,只不过这一切都是虚假的。

监管出手,股民或可索赔

2023年5月30日,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对世龙实业进行立案调查,当日世龙实业跌停。10个月之后,江西监管局给出了初步调查结论并拟对世龙实业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江西监管局认为世龙实业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张海清、汪大中 刘宜云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敦国、冯建华、车有根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江西监管局拟决定对世龙实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两百八十万元罚款;对张海清、汪大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一百四十万元罚款;对刘宜云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对胡敦国、冯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车有根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以上罚款并不是世龙实业及相关责任人全部的法律责任,随着违规事实浮出水面,世龙实业及相关责任人还将面临投资者诉讼。

结合目前公开信息,我们认为2020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9日期间买入世龙实业且截至2023年5月29日持股的投资者,有权要求世龙实业及相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

以上为咨询微信

咨询热线:13301915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