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信披违规终被查,世龙实业投资者索赔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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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9日晚间,世龙实业发布一则公告,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价方面,截至5月30日上午9点30分,世龙实业以跌停开盘。

通过梳理以往公告可以发现,自2021年10月至今世龙实业已三次被出具监管措施,涉及事项分别为“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披露个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以及刘宜云、曾道龙内斗时诸多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问题。由此可见,该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内部治理方面,可谓是标准的“差生”,本次证监会对该公司立案调查z最终会爆出什么样的雷,均不足为奇。

我们认为,截至2023年5月29日持股的投资者,具备初步的索赔资格,具体的索赔区间尚需待证监会出具调查结论之后才能进一步明确。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此前,我们代理了很多类似案件,如国内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飞乐音响案)、国内首例内幕交易胜诉案(光大乌龙指案)等

附:《证券法》相关条款

第八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