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自曝违规担保,这部分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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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间,易联众发布自查公告,易联众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经法定审批程序为北京京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发置业”,系张曦先生原控股企业)对外借款提供担保金额共计 5.5 亿元及相关利息(人民币,下同),未经法定审批程序对外共同借款/共同担保余额尚有 5,000 万元及相关利息,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此事件极为重视,并积极组织对该事项进行核实、调查“,需要注意的是,该事项有可能会导致易联众触及其他风险警示(ST)。

今日,易联众以20厘米跌停开盘,盘中反复挣扎,最终收盘跌幅6.21%。


从公告来看,违规借款和违规担保均为张曦个人行为,但从信息披露的角度而言,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能如实披露对外担保以及因借款而形成的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2018年6月14日至2023年11月28日期间买入易联众且截至2023年11月28日持股的投资者,投资者有权要求易联众及张曦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