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自认误导性陈述,投资者有望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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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易所的关注之下,南方精工终于自认其在互动易平台上的回复存在“误导性”,而搭乘股价“过山车”的投资者成了该事件的受害者。

自认误导性陈述

此前有一公号发布了名为《南方精工小作文》的文章,从该文章中的内容来看,涉及诸多公司内部尚未公开的信息,如二季度增速、全年业绩等,并且该文章作者描述了南方精工在机器人相关领域中的行业地位、发展前景等,随后该公司股价出现异动。

2023年6月19日,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进一步提问,公司回复投资者提问时提及了人形机器人的合作等事项,此后,公司股价接连涨停。

6月29日午间,南方精工发布公告称收到交易所的关注函,从关注函的内容来看,交易所要求南方精工结合公司RV减速机配套轴承组件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当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关产品是否通过检验或客户认证、是否已规模化投产、产能及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在手订单、产品具体用途、主要客户、产品收入规模、收入占比等,说明公司主营业务及基本面是否因该产品发生重大变化,以及说明公司在互动易回复中认为“公司在国内RV减速机配套轴承等组件供应领域占据绝对的市场份额”的判断依据;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利用互动易回复迎合市场热点的情形等。

7月5日,南方精工对交易所的关注函予以回复。回复公告显示,南方精工在以下两个事项上存在误导性陈述:

1. “公司在国内RV减速机配套轴承等组件供应领域占据绝对的市场份额”的陈述存在误导性

南方精工称,“2022年,公司RV减速器配套的滚针轴承产品销量约53.3万套(仅滚针轴承),占前述市场总额比例为51.5%,但未占据绝对的市场份额,6月19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公司在国内RV减速机配套轴承等组件供应领域占据绝对的市 场份额”的表述不准确,与事实相比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大,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2.“相关样品已送至美国特斯拉,试验结果良好,获得较高认可”的陈述与事实不符

南方精工自认,公司产品并非直接供应特斯拉,也没有取得下游客户将相关样品送至特斯拉以及试验结果和评价的书面依据,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的“相关样品已送至美国特斯拉,试验结果良好,获得较高认可” 的表述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股价方面,自南方精工在互动易平台上发布上述信息后,南方精工股价连续4个涨停,如今,随着“真相大白”,7月5日南方精工以跌停价收盘,截至7月6日午间,该公司股价仍“躺平”在跌停板上,投资者结结实实做了一回“过山车”。

投资者或可索赔

南方精工控股股东史建伟将其持有的1740万股股份转让给嘉鸿宝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价格为8.97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15607.8万元,并于6月5日完成过户。这一股权变动,与本次股价异动之间到底存在什么关系,目前尚不明确。

即便不考虑上述因素,仅从信息披露的角度而言,我们认为,部分投资者亦可要求南方精工赔偿损失。

通过相关事实梳理可以发现,南方精工应该是在6月19日收盘后发布相关误导性的陈述,该公司股价从次日起开始上涨,误导性陈述与股价异动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比较明确的。基于此,我们认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4日期间买入南方精工且截至2023年7月4日持股的投资者,其投资损失与南方精工的误导性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部分投资者可要求南方精工赔偿损失。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