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被公安局立案调查 相关人员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吴奕萱 见习记者 邬霁霞
11月27日,香溢融通发布公告称,收到宁波市公安局《立案告知书》,公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现已对该案立案侦查。上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公司2019年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系同一事项。
香溢融通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宁波市公安局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溯至2019年1月10日,香溢融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经自查发现有两项投资业务的收益确认存在问题,并将对公司2015-2017年的财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2019年1月12日,香溢融通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4月9日,香溢融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0年6月5日,香溢融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香溢融通公司涉案高管为牟取不正当绩效奖励,透过理财产品实施财务造假过亿元,通过先虚增后冲减方式跨期操纵利润,导致公司2015、2016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相关涉事高管被处以罚款及不同程度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香溢融通也被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时隔一年半,香溢融通又因该事件被公安局立案侦查,对公司会有何影响?公司又可能会面临哪些处罚?
对此,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安机关是在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之外,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刑事立案调查,所以属于不同层级的处置。刑事调查会根据相关法律进行独立且不同角度的全方位责任追究并得出相应的结论、最后也会移交至法院依法判决,所有责任方都将被追责、不分法人个人。从财务造假过往案例来看,公司将主要以罚款赔偿为主。”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若公司此次构成单位犯罪,相关人员将会面临刑事处罚,而公司本身除了罚款外,在再融资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此外,投资者对香溢融通索赔诉讼也已取得了终审胜诉判决。”
王智斌认为:“此次公安机关对香溢融通及相关主体进一步追责,清晰地展现了我国法律体系对证券违规行为全面惩戒的力度。行政法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三位一体的组合拳将大大震慑潜在的违规者,有力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
(编辑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