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索赔案将于3月12日下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2020年7月,惠而浦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即拉开了投资者维权大幕。法院上次开庭还是在去年10月份,距今已有近5个月时间。

据投资者代理律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介绍,上次审理原被告双方主要争议有三个方面:

一是,投资者损失与惠而浦虚假陈述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有争议。惠而浦在2017年7月25日实施两日停牌后复牌公告称,经自查发现2015年度、2016年度公司在销售折扣计提方面存在会计差错,初步估计差错金额约为2.5亿元至3亿元。复牌后当日股价跌幅超过6%,且从虚假陈述更正日(揭露日)至基准日,公司股价下跌超过40%,投资者损失惨重。

二是,虚假陈述的更正日(揭露日)有争议。原告投资者主张的是2017年7月27日,即惠而浦发布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复牌的公告当日,但被告惠而浦认为应当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决定书》之日算。此外,关于诉讼时效双方也有争议。

再次开庭,上述争议点或将得出结论。王智斌认为,凡是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惠而浦股票,且在2017年7月26日仍持有的投资者,获赔概率极大。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

惠而浦已连续两年亏损,三洋品牌退出后,今年1月份又卖掉一条洗衣机产品线。3月初,公司研发副总裁黄育楷提出辞职。在亏损和人才流失的双重打压下,惠而浦现金流却仍然很充裕,有能力赔偿投资者。

3月6日,惠而浦发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披露公司用4.2亿元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惠而浦称,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自有资金充沛,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此外,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在2020年8月表示,筹划部分要约收购惠而浦,计划以24.45亿元收购惠而浦61%股份。惠而浦提示,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等境内外有权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复后实施,尚存不确定性。目前已通过哥伦比亚、美国的反垄断审查程序。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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