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罗顿“保壳”入歧途,投资者“自救”路在何方
近日,*ST罗顿发布公告对其前期业绩预测进行修正,该公司此前预测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被“腰斩”---由原预计的约1.52亿变更为约7200万元。净利润则由原预计的亏损3,240 万元至4,200万修正为亏损4,950万元至6,400万元之间。
低于1亿元的营业收入对于*ST罗顿是“致命”的。由于此前*ST罗顿已被退市警示,根据退市规则,如果2021年度*ST罗顿继续亏损且营收低于1亿元,该公司将会退市。
此前*ST罗顿预计的1.52亿元营收原本是该公司“保壳”的救命稻草,不过一夜之间,这根草被拦腰斩断。
“保壳”入歧途
梳理过往公告可以发现,1.52亿元营收这根救命稻草本不存在,*ST罗顿造出这根草的目的,很有可能是为了“保壳”。
事情要从去年九月份说起。
*ST罗顿在去年9月份与亚奥理事会签署了一份协议,该协议约定*ST罗顿需要分5期向亚奥理事会支付授权费用,总金额不详,*ST罗顿至今也未披露该协议。
11月份,*ST罗顿与腾讯签署了一份金额高达2.5亿元的合同,腾讯随后依约支付了该款项的50%即1.25亿元,*ST罗顿将该1.25亿元中的绝大部分计入2021年度营收,于是,出现了1.52亿元营收的那根救命稻草。
11月至12月,*ST罗顿与若干签约商签署协议,*ST罗顿向若干签约商支出7100万元。*ST罗顿至今未披露其与所谓的“若干签约商”签署的协议。
到此就比较明了了。与亚奥理事会的合同(出账)、与腾讯的合同(入账)、与签约商的合同(出账),三份合同中,*ST罗顿“掐头去尾”,只披露了中间那份腾讯的入账合同,其余两份疑似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出账合同,*ST罗顿至今也未公告。
在交易所的各种逼问下,*ST罗顿不得不按照“净额法”分期确认腾讯那份2.5亿元标的额的合同收入。直到此时,大家才恍然大悟,*ST罗顿只是“中间商”,赚的是差价,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确认为2021年营收的,仅仅是153万余元。
可以看出,*ST罗顿真的很想“保壳”,不过,该公司拼错了方向。不披露重大合同、不披露其在该交易中的真实角色、未按照会计准则编制业绩预告等等,均已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为了“保壳”而给自己埋了一身“雷”,可谓误入歧途。
投资者如何自救
*ST罗顿直接仍未披露其与亚奥理事会之间的合同金额,不过,根据目前已知的公开信息,仍可大致作出判断。
在2.5亿元标的的交易中,“中间商”*ST罗顿的收入为7500万元,占比为30%。去年11月份,腾讯支付了1.25亿元,扣除30%,则剩余金额为8750万元,该8750万元中,*ST罗顿向签约商支付7100万元,那么剩余的1650万元,就有可能是*ST罗顿需要向亚奥理事会支付的本期授权费,据此计算,五期授权费的总额是8250万元。
以上纯属推理。如果该推理成立,那么该推理金额就是*ST罗顿与亚奥理事会之间的合同金额。如果该推理成立,那么*ST罗顿就有法律义务披露该协议,逾期未披露的,已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此后,*ST罗顿又在多个时间点上触碰信息披露问题。比如,仅披露其与腾讯签署的协议,而未披露完整的交易框架,涉嫌误导投资者;比如,未披露与签约交易商之间高达7100万的合同,再次涉嫌信息披露违规,预告业绩变脸等等。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买入*ST罗顿且该期间未清仓的投资者,有权向*ST罗顿及相关直接责任人追索损失。该部分投资者可以在“索赔吧”公众号登记,在获得赔偿之前,投资者无需实际支付费用。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公开信息显示,*ST罗顿主要从事酒店经营及管理业务和建筑装饰工程业务并在近年涉足数字体育、直播等新兴产业。
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的开发及运营。主要产品及服务为房地产、租金及托管收入、服务、零售。截至2022年3月31日,*ST罗顿股东人数为2.05万户,人均持股金额8.68万元。
作者: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王智斌律师团队
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