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三毛索赔维权的征集公告

 

起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如证监会以虚假陈述为由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因上海三毛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向上市公司索赔,目前已有多起成功索赔的案例。

     起诉该公司的条件已具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即刻与我们联系(021-31265315)


征集条件

    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3月22日期间买入过上海三毛且在2013年3月22日仍持有上海三毛的受损投资者

    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我们联系(021-31265315)。

 

维权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请先将打印好的对账单及联系方式(单独一页纸写明: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账面亏损额)邮寄给我们,我们免费核算损失,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我们会提供后续材料,办理委托手续。详细流程可点击“维权流程”、进行了解。

备注:对账单(样式参考:对账单)中需显示的“对账期间”与上述征集区间不同,本案汇中“对账期间”应为: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如第一笔买入是在2013年2月1日之前的,则对账期间为第一笔买入至2013年7月31日

 

维权费用 

 

   我们作为专业的律师团队,考虑到股民已受损,我们愿意以“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维权,即:

    股民事前无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将在股民所获得的赔偿额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差旅费亦不收取。  

    维权费用您可点击“维权费用”了解详情。 

    其他问题可点击“索赔问答”进行了解。

    我们正在准备起诉事宜,请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即刻与我们联系。


案件事实

     2013年1月,上海三毛重要控股子公司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进公司”)的供应商美梭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梭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从2013年1月底起与美梭公司相关的外商应收账款相继发生逾期。截止2013年2月15日,已有6笔货款计627.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905万元)逾期。三进公司预计后续还可能有大额应收账款发生逾期。从2013年2月1日起,税务机关暂停对三进公司出口退税,对已审核通过的退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三进公司为上海三毛主要控股子公司,三进公司2011年的营业收入为18.04亿元,占上海三毛2011年营业收入的73.18%。三进公司发生的上述事件将对上海三毛2012年度及 
以后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所述的重大事件。 
    对于上述重大事件,上海三毛没有及时披露,直至2013年3月23日才予以公告,并直至4月8日才发布因该重大事件导致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预亏公告。

详情请参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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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王智斌律师团队长期致力于股东维权诉讼。服务对象既包括二级市场投资者,也包括拟上市公司和其他公司中的中小股东;服务领域既包括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也包括为中小股东争取其他股东权益。 

   截止至2014年5月,已针对30余家上市公司(预征集正在征集 正在诉讼)启动证券诉讼行动,其中,山东京博虚假陈述案为全国第一例诉股东虚假陈述案、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代理投资者已逾500人,创造了证券诉讼领域的新纪录。

 

维权贴士 

    1.虚假陈述索赔中,投资者损失的范围如何界定  

    2.如何界定虚假陈述,四种类型虚假陈述行为的具体含义 

    3.虚假陈述案中,如何认定因果关系 

    4.虚假陈述案中,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5.哪些投资者在虚假陈述案件中具有索赔资格 

    6.虚假陈述诉讼中通常的争议焦点 

    7.微访谈:中小股东维权的现状和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