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首罚或“花落”广东榕泰,投资者索赔可期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13日晚间,广东榕泰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告知书。

证监会处罚告知书内容较多,看点也颇多。根据该处罚告知书,广东榕泰涉嫌在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中未披露关系联系、关联交易并虚增利润。

从时间线上看,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实施,证监会于2020年5月22日对其立案调查,2020年6月23日该公司发布已逾期的2019年年报,2020年8月18日广东榕泰在回复交易所问询时继续隐瞒事实、面对媒体质疑时继续“矢口否认”。简而言之,在新证券法实施后,广东榕泰继续顶风作案发布了一份虚假年报并在交易所问询和媒体质疑时继续说谎。

子曰:顶风一时爽,全家火葬场

由于广东榕泰在新证券法实施后继续顶风作案,证监会拟适用新证券法对其处罚,该公司随之有可能成为适用新证券法的第一个处罚对象。


可索赔投资者范围

1.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买入广东榕泰且截至2020年5月21日持有广东榕泰的投资者

2.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3月13日买入广东榕泰且截至2021年3月13日仍持股的投资者

说明:符合上述条件的广东榕泰投资者,请按照本公众号“参加诉讼”栏目中的说明准备材料,不明之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1330191528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