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展通报(2020年第7期)
案件进展通报
2020.7.1-2020.7.31
本期内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司
1.东方海洋
初步征集范围: 截止2020年7月30日持有东方海洋的投资者
备注:东方海洋为“二进宫”,前次调查日期为2019年5月,前次调查至今尚无结论
2.天成控股
初步征集范围:2020年7月8日持有天成控股的投资者
备注:和东方海洋一样,这位也是“二进宫”,前次处罚已落地并已引发大规模的投资者诉讼,我们代理数百位投资者提起诉讼,截止目前无一败诉,部分案件仍在诉讼程序中
3.德威新材
初步征集范围:2020年7月8日持有德威新材的投资者
4.红太阳
初步征集范围:2020年7月7日持有红太阳的投资者
5.金贵银业
初步征集范围:2020年7月3日持有金贵银业的投资者
说明:上述五家公司在2020年7月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本公众号留言,案件启动时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6. ST八菱
初步征集范围: 截至2020年8月6日中午持有ST八菱的投资者
说明:ST八菱是在在2020年8月6日午间公布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信息,一并在本期通报。
本期内处罚/处罚告知落地的案件
1.林州重机
可索赔范围: 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林州重机且在2019年11月21日仍持股的投资者
2. 雅本化学
可索赔范围:
3. ST步森
可索赔范围: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6月4日买入St 步森且截至2018年6月4日仍持股的投资者
说明:林州重机在2020年7月内收到证监会预罚单,雅本化学、ST步森均在2020年8月7日公告收到证监会预罚单,合并在本期一并通报;三个案件投资者均已可以准备材料参加诉讼,具体详阅本公众号菜单栏“参加诉讼”中的相关说明;案件将在正式罚单落地后启动。
观望案件
1. 千山退
2. 维维股份
3. 奥瑞德
4. 宁波东力
5.*ST安通
6. 恺英网络
说明:
1.上述6案中,千山退、维维股份、奥瑞德、*st安通、恺英网络已收到正式处罚;宁波东力收到预罚单
2.千山退、奥瑞德、*st安通三家公司偿付能力存疑,投资者很可能遭遇“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局面, 恺英网络、宁波东力、维维股份三案存在相对较大的诉讼风险,我们对该六案保持观望。如果将来有索赔的可行性,我们会再联络已登记的投资者
本期收到判决
1. 上普A/B股案:部分案件一审判决胜诉
根据一审判决,本案索赔条件为:2015年3月21日-2017年1月18日期间买入上海普天/沪普B(600680/900930)且在2017年1月18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目前仍可以参加诉讼。
2.北汽蓝谷案:一审胜诉
2020年7月收到部分北汽蓝谷案件的一审胜诉判决,已通知涉及到的投资者。
对方已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
目前本案诉讼时效已过,不再接受新的委托。
3.神马股份案:一审胜诉
2020年7月收到一审胜诉判决,已通知涉及到的投资者。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
目前本案诉讼时效已过,不再接受新的委托。
本期新增立案
1.中兵红箭案
2.上海普天案
3.新纶科技案
4.保千里案
5.圣莱达案
说明:以上5案均在本期内向法院提交部分案件的立案,目前在等待法院的反馈
近期开庭
1.昆机案:部分案件已于2020年7月9日在昆明中院一审开庭,此前批次的案件已全部一审胜诉,等待二审
2.武汉凡谷案:部分案件已于2020年7月10日在武汉中院一审开庭,此前批次的案件已全部一审胜诉,等待二审
3. 鞍重股份案:部分案件已于2020年7月22日在沈阳中院一审开庭,此前批次的案件已全部一审胜诉,判决生效
4. 国农科技案:部分案件已于2020年7月27日在深圳中院一审开庭,这是该部分案件的第二次开庭,主要是对方到庭回答我方上次庭审中的发问,案件整体比较乐观
5.保千里案:部分案件已于2020年7月28日在深圳中院一审开庭
6.华泽钴镍案:部分案件已于2020年8月7日在成都中院开庭,此前成都中院已对系列案件多次作出判决,案件预期乐观
7.神马股份案:部分案件将在2020年8月12日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8.雅百特案:部分案件将于2020年8月27日在南京中院一审开庭
说明:以上为近期开庭信息。证券类诉讼,均不会当庭宣判,所以您不需要询问结果。如有判决结果,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涉及到的当事人。
为什么没有我的案件进展
我们会以一对一专项通报、定期通报两种方式向您反馈案件进展。
本文是定期通报,仅限于通报本期内各案的简要情况。如果本文未涉及您的案件,就代表本期内您的案件没有需要通报的信息。
和您个人有关的信息,在有通知必要时,我们会以“一对一专项通报”的方式通知到您个人,因此,您完全不必担心会错过案件信息。
哪些案件可以索赔
本公众号提供实时更新的可索赔股票名单,您可以在本公众号菜单栏“参加诉讼”-“可索赔股票名单”中查阅。
关于我们
王智斌律师,法学硕士,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现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超百人,为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
王智斌律师在投资者维权领域已深度耕耘10余年。10余年间,王智斌律师及其律师团队通过诉讼方式,累计为超过千名投资者挽回损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获得广大投资者的认可和支持。
代表案例
截止于2020年6月
虚假陈述案件:鞍重股份、神马股份、山西路桥、慧球科技、武汉凡谷、众和股份、天成控股、昆机、尔康制药、方正证券、雅百特、超华科技、山东墨龙、保千里、S前锋、大连控股、华塑控股、金亚科技、皇台酒业、安泰集团、振兴生化、大智慧、京天利、紫鑫药业、青海春天、天津磁卡、汉王科技、华锐风电、廊坊发展、莲花健康、恒天海龙、南纺股份、海润光伏、协鑫集成、仪电集团、匹凸匹、上海绿新、上海家化、上海物贸、神开股份、创兴资源、宏磊股份、岳阳兴长、三峡新材、泸天化、绿大地、科龙电器、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勤上光电、零七股份
内幕交易案件: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
其他投资者维权案件:系列白银、原油现货纠纷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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