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展通报(2019年第12期)
案件进展通报
2019.12.1-2019.12.31
本期内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司
1.亚太药业
初步征集范围: 2019年12月26日持有亚太药业的投资者
2.华仪电气
初步征集范围:2019年12月26日持有华仪电气的投资者
3.华鼎股份
初步征集范围:2019年12月26日持有华鼎股份的投资者
说明:华仪电气、华鼎股份在本期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亚太药业于今日被立案调查,一并列入本期通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本公众号留言,案件启动时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即将启动的案件
1.辉丰股份/辉丰转债
可索赔投资者范围: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买入辉丰股份、辉丰转债且该期间未全部清仓的投资者
2.高升控股
可索赔投资者范围: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27日买入高升控股且截止2018年9月27日仍持有高升控股的投资者
3.银河生物
可索赔投资者范围: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4日中午买入银河生物且截止2019年1月24日中午还持有银河生物的投资者
4.抚顺特钢
可索赔投资者范围:2011年4月14日至2018年3月21日买入抚顺特钢且截止2018年3月21日仍持股的投资者
说明:上述公司均在本期内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决定书,案件即将启动
本期内开放委托的案件
1.新大洲
可索赔投资者范围: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1日买入新大洲且截止2019年1月11日仍持有新大洲的投资者
2.蓝丰生化
可索赔投资者范围:2016年8月20日至2018年4月2日期间买入蓝丰生化且截止2018年4月2日仍持股的投资者
说明:新大洲、蓝丰生化于本期内收到处罚告知书,案件尚需等待证监会出具正式处罚决定书才可启动,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办理委托手续
本期收到判决
1. 超华科技案:二审胜诉
本案我们已为近250位投资者挽回损失,本期内继续收到二审判决书。超华科技方面表示,将在2月中下旬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本案尚在诉讼时效内,未参加的投资者请尽快参加。
2.武汉凡谷案:一审胜诉
本期内收到部分判决书,我们所代理案件全部胜诉,第二批案件已递交法院。还未参加的投资者请尽快参加。
3.大智慧案:一审、二审胜诉
本期内收到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寄发的部分二审判决书以及上海金融法院寄发的部分一审判决书,案件胜诉。
本案已过诉讼时效,没有参加的投资者已丧失胜诉权。我们会在收到法院判决书时第一时间通知大家,请各位投资者放心。
4.慧球科技案:一审胜诉
本期内收到部分慧球科技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慧球科技构成虚假陈述,理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我方胜诉。
目前尚不清楚对方是否会上诉。
本期内开庭案件
1. 雅百特案:一审开庭
2019年12月部分雅百特案一审开庭。
本次开庭被告为雅百特公司、金元证券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我们认为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金元证券承担责任的范围。根据庭审情况以及被告方的举证情况,我们预计法院最终判决金元证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能性非常大,对本案保持乐观。
本系列案件共有1000余位投资者,其中部分案件已一审胜诉、二审尚未判决,部分案件一审开庭,绝大部分案件正在排队立案。请大家耐心等待我们的后续通知。
2.三房巷案:一审开庭
本期内部分三房巷案件开庭审理。本案预期非常乐观,还未参加的投资者请尽快参加。
3.超华科技案:二审开庭
本期内部分超华科技案二审开庭,并在本期内收到部分二审判决书。
4.方正科技案:一审开庭
本期内部分方正科技案一审开庭,鉴于此前已有胜诉判决,本案预计乐观。同时,由于法院采取新的计算方法,对于部分投资者而言,最终得出的赔偿款金额可能会与起诉金额产生较大差异。
5.天成控股案:二审开庭
本期内部分天成控股案件二审开庭。
天成控股方面更换了律师,但是其观点和证据并无新意,二审保持乐观。
本期新增立案
1. 武汉凡谷案:新增26案
武汉凡谷一案,前序批次已全部胜诉。本期内,我们向法院新提交立案26件。
2. 雅百特案:新增200案
雅百特案件中,我们团队已收到超过千名投资者的委托,本期内继续大规模立案。
本案前期已取得部分一审胜诉判决,由于现在已可追加金元证券作为共同被告,因此,将来判决的执行有一定程度的保障,请大家放心。
3.安硕信息案:尾案完成立案
本期安硕信息案时效即将到期,部分尾案已在本期内完成立案。
其他事项
1.华泽钴镍案:移至成都中院审理
我们在深圳起诉国信证券之后,国信证券申请追加华泽钴镍为被告,深圳法院予以准许。此后,深圳中院将案件移转至成都审理。
2.大智慧案、众和股份案:对方已对一审胜诉案件提起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
3.保千里案:我方对部分一审案件提起上诉
保千里案全部胜诉,但是由于法院仅判决银信评估承担部分补充赔偿责任,我方部分原告提起上诉。
4.慧球科技案、武汉凡谷案:预计将进入二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方并未收到对方上诉书,但是由于临近年底,法院通常会延后处理上诉事宜,未收到对方上诉材料并不代表对方未上诉。我们预计案件会进入二审阶段。
为什么没有我的案件进展
我们会以一对一专项通报、定期通报两种方式向您反馈案件进展。
本文是定期通报,仅限于通报本期内各案的简要情况。如果本文未涉及您的案件,就代表本期内您的案件没有需要通报的信息。
和您个人有关的信息,在有通知必要时,我们会以“一对一专项通报”的方式通知到您个人,因此,您完全不必担心会错过案件信息。
哪些案件可以索赔
本公众号提供实时更新的可索赔股票名单,您可以在本公众号菜单栏“案件进展”-“股票索赔案件列表”中查阅。
关于我们
王智斌律师,法学硕士,现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超百人,为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
王智斌律师在投资者维权领域已深度耕耘多年,取得诸多成功案例和社会荣誉。
代表案例
截止于2019年10月
虚假陈述案件:慧球科技、武汉凡谷、众和股份、天成控股、昆机、尔康制药、方正证券、雅百特、超华科技、山东墨龙、保千里、S前锋、大连控股、华塑控股、金亚科技、皇台酒业、安泰集团、振兴生化、大智慧、京天利、紫鑫药业、青海春天、天津磁卡、汉王科技、华锐风电、廊坊发展、莲花健康、恒天海龙、南纺股份、海润光伏、协鑫集成、仪电集团、匹凸匹、上海绿新、上海家化、上海物贸、神开股份、创兴资源、宏磊股份、岳阳兴长、三峡新材、泸天化、绿大地、科龙电器、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勤上光电、零七股份
内幕交易案件: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
其他投资者维权案件:系列白银、原油现货纠纷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