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找来工作人员“背锅”称此前公告投资猪瘟疫苗系笔误后,海印股份(000861)又于周三表示因“工作量较大”需要延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然而,不管回复何时出来,法律界人士表示,公司此前的公告已涉嫌违规。

          拟9亿投资非洲猪瘟疫苗

          6月11日晚间,从事商业物业运营、金融服务等业务的海印股份发布了一条公告称,基于许启太教授及其团队成功研制了“今珠多糖注射液”并拥有专利权(含专利申请权),可以实现对非洲猪瘟不低于92%有效率的预防,公司拟与许启太、今珠公司签署《合作合同》。

          合同约定,拟为许启太教授及其研究团队提供1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为“非洲猪瘟”防治疫苗的投产做准备。在2020年6月30日前,公司有权通过现金支付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收购今珠公司30%的股权,本次《合作合同》涉及金额约为9亿元。经营团队和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对赌协议,设立的今珠农业2019-2021年营收指标分别为5亿元、50亿元、10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0亿元、20亿元。若业绩完成,则经营团队可通过行权获得10%的股权;若未能完成,则10%的经营期权及时完全撤销并更换新经营团队另行签署三年对赌协议。

         消息一出,海印股份的股价连续两日大涨。

         疫苗真实性遭“打脸”

         不过,由于至今尚未有非洲猪瘟疫苗研制成功的案例,因此海印股份的这次合作内容也引起了多方质疑。

          6月13日,深交所向海印股份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有效数据的具体来源,是否有官方证明或其他支持文件,并结合主要原料来源、研制过程等,分析说明今珠多糖注射液是否符合疫苗的医学定义,是否属于“非洲猪瘟”防治疫苗等。

          同日,农业农村部回应称,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尚未受理过任何针对非洲猪瘟病毒的预防治疗药物或疫苗,所谓“可以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没有申请兽药注册,有关企业更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在没有使用非洲猪瘟病毒开展动物实验数据的情况下,“今珠多糖可有效防治非洲猪瘟”的说法缺乏科学依据。

          在遭到深交所的质疑和农业农村部的否认后,海印股份连忙发布公告称,原公告指的是“为非洲猪瘟防治注射液的投产做准备”,因工作人员疏忽,将其表述为“为非洲猪瘟防治疫苗的投产做准备”。并表示,许启太教授及其团队一直准确定义其研制的“今珠多糖注射液”为兽用制剂,“疫苗”一词从未在《合作合同》中出现。

         而许启太教授则在《声明》中称,“今珠多糖注射液”是以南药为原料制备的兽用制剂,属于天然热带植物提取物组方制剂,未涉及生物安全性和生态毒性问题。按照有关要求及规定时间,在曾经发生非洲猪瘟病毒的疫区解除封锁后,对健康生猪进行了复养试验。目前仍在继续进行复养试验,试验结果将届时公开发布。

        “疏忽”难逃违规嫌疑

         周三,海印股份发布公告称,鉴于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进一步细化及完善,工作量较大,相关试验数据仍在准备中,故特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不晚于6月21日前提交回复并披露回复公告。

        股价方面,在经历了连续两日的大涨后,海印股份的股价大幅下跌,周三收于2.77元/股,较6月13日最高点3.47元/股下跌20%。

        海印股份在高调宣布将投资非洲猪瘟疫苗遭质疑后又表示这是“工作人员疏忽”,公司要投资的是注射液,导致了二级市场上公司股价异动。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印股份此前的公告,已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

        王智斌表示,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误导性陈述的认定,取决于该陈述是否使市场产生“错误判断”、是否产生“重大影响”,与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无关。因此,即便海印股份“工作人员疏忽”的说法成立,也不影响监管部门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海印股份此前的公告已使市场普遍认为公司具备了猪瘟疫苗“概念”,股价也因此出现异动,已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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