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尔康制药案即将开庭 索赔金额超5亿元
新浪财经讯 投资者起诉尔康制药(300267)(维权)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日前取得新进展。
据代表投资者提起诉讼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介绍,其所代理的案件将在2019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开庭审理,涉及119位投资者,起诉金额超过5000万元。而根据尔康制药于2019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截止2019年6月13日,尔康制药的虚假陈述行为已引发800余位投资者的诉讼,起诉总金额已超过5亿元。(尔康制药维权入口)
据了解,本次诉讼源于证监会的一纸罚单。
2018年6月14日,尔康制药发布公告,披露了该公司被证监会处罚的事实。公告显示,经证监会查明,尔康制药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虚增收入18,058,880.00元,虚增净利润 15,859,735.04元。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255,075,191.84 元,虚增净利润232,254,448.80元。证监会认为,尔康制药及相关责任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八条及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据此,证监会对尔康制药处以人民币60万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万至30万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的处罚引发了投资者大规模的诉讼潮。对此,王智斌律师认为,尔康制药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属于典型的虚假陈述行为,对广大投资者形成严重误导,其虚假陈述行为对股价的影响非常直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均应向尔康制药提起索赔诉讼。
“我们成功代理过很多类似案件”王智斌律师称,“我们对尔康制药投资者最终获赔充满信心”。
据了解,可以向尔康制药提起索赔诉讼的是2016年4月6日至2017年5月9日期间买入尔康制药并且截止2017年5月9日仍持股的投资者。
据了解,近年来,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成功索赔的案件并不少见。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据王智斌律师介绍,投资者参加诉讼的流程并不复杂。证监会处罚落地后,投资者方面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记录、身份证明以及委托文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