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推行独立董事制度18年 上市公司独董只拿钱签字不管事?
自2001年以来,A股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已走到第18个年头,迎来了“成人礼”。然而,A股上市公司的独董长期给人“只会拿钱签字”的“花瓶”印象,独董乱象更是频频发生。上周五,在证监会发布2018年稽查的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信息时报记者注意到,无论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还是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信息披露违规等,独董都难辞其咎,一并遭到证监会的处罚。尽管不乏独董以“不知情”、“财务太专业”乃至“已辞职”为由申辩,但证监会表示这些理由并不能作为免责条件,独董应尽到勤勉义务。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张艳
未尽到勤勉义务称“不知情”
“勤勉”是独董在上市公司履责的,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重要条件。然而,在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东窗事发后,不少独董搬出了“三不”原则,即“不知情”、“没参与”、“不负责”,以此为自己申辩脱罪。
2015年,上市公司圣莱达虚构了影视板块转让及财政补助收入,从而实现业绩扭亏为盈,时任三名独董却同时表示“不知情”,甚至表示独董的“关注重点不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上市公司伪造相关文书,他们作为独董在职责范围内无法辨别真假。但证监会表示,圣莱达的营业外收入高度异常,独董却没有提出异议,不能认定其尽到勤勉义务。2018年8月30日,证监会向圣莱达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名独董同样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2018年11月13日,新疆浩源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重大交易事项,收到了新疆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独董王京伟为自己“喊冤”,他认为是上市公司管理层对他隐瞒事实,导致他虽然关注到公司关联交易的问题,但因为没有获得真实信息,所以才没采取其他方法进一步核实。对此新疆证监局也没有予以采纳,仍对新疆浩源独董望京伟以及赵志勇处以3万元罚款。此外,金亚科技独董陈维亮也表示上市公司实控人对其刻意隐瞒,但还是被证监会罚款15万元,另一独董周良超的被罚金额更是高达25万元。
“上市公司对独董隐瞒事实,独董没有做该做的调查是关键,有无能力是另一回事”,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向信息时报记者表示,独立董事的作用在于独立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独立董事的责任边界在哪里,的确存在一些争议,我个人认为应当参照证券服务机构的责任认定标准,即以独立董事是否勤勉尽责作为认定其是否应当担责的前提。
财报太专业成为“借口”
独董的“专业性”也是独董履责的保证。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独董可能有会计人士、律师以及行业专家三类,其中证监会规定至少包括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士,以此保证独董在上市公司的任职发挥实际效用。然而,信息时报记者注意到,诸多独董的申辩理由都是“相关财务太专业自己无法做出判断”,所以相信了审计机构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律师出身的胡凤滨是其中一例。2018年6月1日,证监会就佳电股份独董胡凤滨申请撤销对其做出的处罚决定发布《行政复议决定书》。胡凤滨在担任佳电股份的独董期间,佳电股份被查出“业绩不够财技凑”,通过少结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等方式调节年报利润,并将前期调节的利润逐月分期消化,直至全部转回。对此胡凤滨表示,上市公司并非直接造假,通过财务处理调节利润太过专业,他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无法对业绩报告做“准确性”的辨识。公开资料显示,胡凤滨今年59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经验丰富,早在1999年即担任东方集团的监事,后变更身份为独董,而他在佳电股份担任独董的时间有将近6年,直至去年3月份离职。
证监会指出,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了解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理所应当具备与指责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水平,既然其在上市公司的年报上签字确认无误,就应当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王智斌也认为:“即便独董的能力不及,但也可以借助外部专业力量,或者发布保留意见”。
还有身为注册会计师的独董也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表示“超出能力范围”。在*ST昆机通过跨期确认收入、虚计收入、虚增合同等方式造假的过程中,独董杨雄胜表示自己虽然是注册会计师,但在执行规范框架内无法识破揭示公司的系统性做假,“超出独立董事的能力范围”。资料显示,杨雄胜为会计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无独有偶,金亚科技独董陈维亮也是注册会计师出身,表示是相信了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而自己不应承担责任。此外,长生生物独董马东光还表示,自己退休后脱离药品认证行业,不熟悉药品GMP证书认证程序和法规,所以未能无法发现长生生物狂犬疫苗GMP证书已经过期。
遇事辞职走人仍难逃脱责任
独董发现上市公司可能存在造假问题,选择辞职走人可能也不是勤勉履责的表现。在申辩中,金亚科技独董陈维亮甚至以其在金亚科技的收购事项中没有签字,而且后来辞去独董为由,“构成重大立功”,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了解,当时陈维亮对金亚科技的收购提案没有签字是因为“生病”,辞职的理由也是“身体原因”和“精力不济”,从头至尾对金亚科技的财务记录、公司运营和高级和治理等情况未发表过意见。
证监会表示,“重大立功”是向监管机关检举、揭发、反映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最终,陈维亮被处以15万元的罚款。公开资料显示,陈维亮是注册会计师、四川大学兼职教授,声称“精力不济”的他在2015年辞职金亚科技后并没有闲着,先后在正源股份、硅宝科技、依米康等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至今仍在上市公司云图控股以及新三板挂牌企业西科种业担任独立董事。
但“一跑了之”是不少独董内心的真实想法。如曾经痛批“花瓶”独董的财经评论人士叶檀在出任*ST天目独董时公开表示,“我就是要尝试一下,看看能否改变这一现状,如果改变不了,大不了辞职。我不会给自己留下污点。”此外,也有独董向信息时报记者表示,相比于直接举报上市公司,他觉得“辞职”可能会是更好的选择,这样可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直接产生矛盾冲突。对此律师王智斌也谈到,独董遇事选择“一跑了之”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行为,对投资者并没有起到勤勉负责的义务。
2018年以来独董被罚情况:
●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独董周良超被罚25万元,独董陈维亮、陈宏分别被罚15万元;
●恒顺众昇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独董姚刚被罚15万元,独董王天文、叶迎春分别被罚3万元;
●*ST华泽涉嫌信息披露不实等证券违法违规,独董宁连珠被罚10万元,独董赵守国和雷华锋分别被罚5万元;
●长生生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独董马东光、沈义、徐泓分别被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