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云炮轰阿里“两种云” 是阿里过度包装还是青云借机碰瓷?

日前,在栖大会·南京峰会上,阿里云副总裁李津表示:“中国只有两种云,一种是拿来主义的云,一种是自主可控的飞天云。自主可控才能走得更远。”

李津称,目前中国云计算呈现出两种发展路径:一种是从底层操作系统开始自主研发,比如阿里云的飞天;一种是基于OpenStack等第三方软件搭建,比如腾讯云和华为云。”

随后,李津“两种云”言论引发青云的极度不满,发表 《讨「两种云」檄》,直指作为“行业老大”的阿里云在目中无人、随心所欲地自我吹捧的同时,否定了包括青云工程师在内的国内大批云计算研发工程师的心血和荣耀,深深刺痛了他们最为珍视的精神与价值。

青云认为,阿里云“一种是拿来主义的云,一种是自主可控的飞天云”的言论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鉴于此,青云一方面将通过合法途径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郑重要求阿里云收回“两种云”言论,并向包括青云在内的云计算企业道歉。

一时间,业界评论热闹纷呈,有认为的确是阿里云在过度包装的,也有认为青云是在借机碰瓷营销,更有认为两者是在商业互黑,与商业互吹没什么区别。

是阿里过度包装还是青云借机碰瓷?

知乎ID“视界云”在评论该事件时认为“最直观的感觉多少有点像:少一个字造成的车祸现场”。

该ID指出,“一种是拿来主义的云,一种是自主可控的飞天云”似乎是在把「拿来主义」和其他「云计算企业」划了等号,「自主可控」就是飞天云,而且独此一家的意味!汉字博大精深,还是需要慎重使用!但再看另一种说法,“一种是从底层操作系统开始自主研发,比如阿里云的飞天,”这样但说法就只是拿飞天云做了一个类比,就不会引起误解和争议。

一位接近阿里云的人士则向财经网科技表示,阿里在云方面投入特别大,但之前并不那么会造势和宣传,他认为此次阿里云并不是要引起友商的争议,其实“拿来主义云和飞天云”这句话就是一个商业的行为。

加拿大北美区块链基金会主席覃文延在接受财经网科技采访时,首先对青云进行了肯定,他认为青云比较注重技术底层技术的研发,基本上是以自主研发为主。“他们还是比较认真做技术的,这帮子人,你说他们完全是说拿来主义而不是自主可控。这点我觉得他们还是有理由站出来为自己辩驳。”

针对青云炮轰阿里一事,覃文延指出,其一或是青云的人的确受不了这个气;其二,则与云计算进入白热化阶段有关。在以大量集中为主的云计算领域里,青云的竞争优势有可能被阿里逐渐碾压,青云正在被边缘化,而此次可能是在做最后的挣扎,以此来吸引社会的关注或同时将自己好的东西呈现出来。“这个领域当中会不断的出现寡头,所以青云希望在这一波当中能够发展的机会,抓住了一个这样的机遇炒作一番吧。”

在微博上,用户id康智东表示,青云起诉阿里云只能认为是碰瓷性营销。云计算、云服务这一类大市场,你不是个千亿级别的公司,最好别碰,否则只会被历史高高抬起又无情的被遗弃,连做嫁衣的机会都没有。

而在青云讨伐阿里云的檄文之下,褒贬更是不一。有用户认为需要为非巨头踏实做技术的厂商打call,也有人认为是阿里云所说的其他云中,并没有包含青云。

值得留意的是,财经网科技观察到,在李津的言论里,并没有提及青云。此外,截至发稿时,除青云之外,别的云计算厂商尚未站出来发声回应。

另一个关键词「自主可控」

知乎ID“视界云”在评论阿里「自主可控」一言时认为,“李津说这句话有其他层面意思,毕竟中兴被美制裁案件之后,华为宣布退出美国市场、阿里云最近也被爆面临着美方的调查,这句话多少有点更像是一份特殊情况下的PR!”

“阿里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语境,”覃文延则向财经网科技表示,事实上中国所有的云从技术的角度都有一定程度上是属于拿来主义,截至目前为止没有看到完完全全所谓的完全自有知识产权研发的云计算。

覃文延坦言,中国现在目前为止的云计算基本都是由国外传承而来,此前一直苦于国外技术的封锁而不得其法,但开源软件的运动让中国有机会看到这些技术的底层并从中得益,所以大家都是从开源软件来。

“所谓的自主可控,大家现在也不能讲完全自己是从零开始造轮子造出来的,”覃文延如此表示。但他对中国的云计算给予了肯定,认为中国厂商已经吃透了开源的逻辑,开始了自己的重写和自研,“中国目前在云计算这个领域,应该算是自主可控。”

覃文延认为在云计算领域,中国做得是很不错的,应该感到自豪,例如在openstack上,中国对它的贡献已经越来越大,对该开源项目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他表明,支持和鼓励国内云计算市场有更多竞争和创新出现,相比云计算领域,中国应该在数据库、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等方面加强,而不应该在这里争吵。

也有微信用户表示,“底层都是国外的开源,面临着跟中兴一样的威胁,阿里的言论虽然过了些,但何尝不是一种惊醒呢?”

是否涉嫌违反广告法?

此外,在所发布的《讨「两种云」檄》一文中,青云指出其认为认为阿里云“一种是拿来主义的云,一种是自主可控的飞天云”的言论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鉴于此,我们一方面将通过合法途径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郑重要求阿里云收回“两种云”言论,并向包括青云QingCloud 在内的云计算企业道歉。

值得留意的是,在阿里通稿中所出现的“一种是从底层操作系统开始自主研发,比如阿里云的飞天;一种是基于OpenStack等第三方软件搭建,比如腾讯云和华为云。”并未在青云文章里提及。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界人士向财经网科技表示,青云之所以不在文章里提及比较不会引起误解和争议的这句话,而直指较为产生歧义的一句话,不排除有故意引导的嫌疑。据该名人士透露,青云目前手头掌握不少资本,或想利用此次机会蹭上热点进行宣传,打一场攻坚战。

至于阿里的言论是否违反广告法?财经网科技向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进行了咨询,王律师认为,如果只是上述言论的话,他觉得主要还是对两种技术路线的说明,不能算作是违法广告,也不能算作是贬低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过,阿里云类似这种陈述,对于其他同行企业的确不够友善,也有失风度,但还不至于产生不利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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