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后,金亚科技即将迎来公司首批证券纠纷案件的开庭审理。根据公司最新公告,目前已收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传票,12月4日与5日期间共开庭审理130名原告的诉讼,累计索赔金额约2949万元。多位律师表示,目前仍不断有新增投资者加入维权索赔阵营之中。

上述公告还同时披露,针对日前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告知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依法申请了听证或陈述、申辩。根据告知书,证监会不仅拟对公司予以警告和60万元罚款,还拟对实际控制人周旭辉予以90万元罚款和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其它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于不同程度处罚。有律师预计,从已披露的违法事实来看,申辩后处罚结果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并不大。

首批索赔案将开庭

在法院公布了庭审信息、律师受到法院通知等数天后,金亚科技的相关公告“姗姗来迟”。

11月17日晚,公司称收到成都中院的传票,将在下月初开庭审理130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纠纷案。其中有110名原告起诉公司,索赔股票投资损失合计2806.51万元;20名原告起诉公司和周旭辉,索赔金额为142.04万元。

对于不同的被告主体和索赔金额,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介绍,从诉讼方案来说,投资者可以单独起诉上市公司或周旭辉,还可以同时起诉上市公司和周旭辉。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原告方很难提供自然人的身份信息,这就使得单独起诉自然人或者起诉自然人作第二被告存在一定的难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后,投资者向金亚科技的索赔也有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介绍,根据处罚告知,当前投资者向金亚科技索赔的条件未,在2015年4月3日至6月4日期间买入金亚科技股票,并在2015年6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而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王智斌解释称,根据处罚告知书的认定,公司2014年年报数据造假,2015年4月3日这个起点是虚假年报披露的时间,投资者可能是基于虚假的业绩信息而看好发展前景,进而买入。持有到2015年6月4日的节点,是因为证监会在当时宣布进行立案调查,这也是向市场和投资者传达了有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的信息,本身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因此,买入和持有的时间节点确定在这个阶段内,“本案诉讼时效还未起算,投资者现在仍可参加诉讼。”而前述律师也均透露,除首批开庭审批的案件外,目前还代理有多起公司相关诉讼案件在进行中。

金亚科技欲提申辩

与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同时披露的,还有公司对日前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回应。金亚科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依法向证监会申请听证或陈述、申辩。

根据此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金亚科技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对金亚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周旭辉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还指使他人从事违法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同时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它如财务负责人等相关当事人,分别被处于不同金额的罚款或不同期限的市场禁入。

告知书同时指出,上述当事方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证监会复核成立的,将被予以采纳。有律师对此表示,如果处罚发生变化,对投资者诉讼会有影响;但从已披露的事实来看,预计处罚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此前的公告披露,在周旭辉的指使和财务部相关人员参与下,金亚科技通过“两套账”,在2014年年报中虚增了超过8000万元的利润总额和2亿元银行存款,虚列逾3亿元预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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