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投资者通过电话推销、朋友介绍参与各类现货投资,最终亏个底朝天。经过调查发现,这些交易平台大多缺乏运营资质,而且绝大部分该类产品的交易模式名为“现货”实为“期货”。大众证券报“大众维权易”栏目在今年“3·15”期间连续报道了此事,数百位被骗投资者和我们取得联系,最终仅有20余位投资者选择请律师帮助维权。不到半年时间,已有多位投资者拿到了赔款,还有部分案件法院还在审理之中,预计获赔可能性很大。

  河北一投资者二审获胜
  河北投资者孙先生在2015年被电话营销诱惑,加入到炒原油的行列,累计投入120余万元,38天时间亏损了43.58万元。孙先生在网上搜索相关报道后,发现自己被骗了,他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起诉过程中律师发现,这类公司都是相当有经验的。孙先生当时的交易所名字叫“辽宁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刚开始并没有查询到该公司的任何工商信息。这种情况往往意味着公司更名或者正在转移注册地,后经过多方查询,终于发现该公司已更名为“大连三生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大连三生”)。虽然公司更名对起诉制造了一些障碍,但在法律上,公司更名并不影响公司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该案经历了法院一审、二审,投资者最终获赔。一审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定:三生公司并不具有石油品种现货交易的经营范围,即使与大连世纪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也不能改变被告三生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此情况下,被告三生公司吸收原告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东商油”的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使用强制平仓措施,致使原告遭受损失,被告的上述行为显然存在过错,其对原告的损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在未尽审慎审查的情况下,就在被告三生公司处开户并进行涉案交易,也存在一定过错,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三生公司赔偿孙先生70%的损失30.51万元。

  之后,三生公司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三生公司在未获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期货交易,违反法律规定。三生公司称其经营合法且投资者的损失系其自行操作所造成的抗辩,法院不予采纳。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说:“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除了认可一审法院的判决理由外,二审法院额外采纳了我们关于该交易是非法期货交易的理由,这意味着从一审到二审,我们主张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全部认可。”

  民事诉讼成为“主战场”

  遭遇现货纠纷的投资者,很多寄希望于公安或者信访渠道解决问题,但实际上,从我们接触的案例来看,原油、沥青、白银、茶叶、文化艺术品等现货交易模式存在诸多法律问题,通过民事诉讼的司法程序、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纠纷才应当是“主战场”。

  自启动现货维权后,我们接触了很多遭遇现货陷阱的投资者,受骗过程可谓大同小异。比如上文所述获得胜诉判决的徐先生,他最初在网上遇到了自称是“辽宁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的销售人员,在该销售人员各种夸大宣传的诱惑下,徐先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开户并买入现货原油,刚开始几天小有盈利,但在该徐先生加大投资之后,短短一个月左右时间,损失达43万多元。

  还有一位在某平台交易现货沥青的投资者,该投资者也是在QQ上遇到了所谓的“老师”,在该“老师”的指导下,该投资者参与了现货沥青的交易,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该投资者亏了25万元,幸运的是,该投资者起诉到法院后,交易平台选择和解,最终获得了赔偿。

  还有一位交易红木的投资者,其遭遇更为典型。该投资者最初收到了推销红木现货交易的短信,后来在网上遇到了某平台的推销人员,在该推销人员各种诱导下,该投资者买入共计99万元的“荣华富贵1号”红木,每笔买入价格大约都在290元以上,短短两三个月之后,该红木产品价格就下跌到了60多元,该投资者每笔亏损都在230元左右,除此之外,交易平台还收取了高额的佣金、仓储费等杂费。在诉讼过程中,平台方面提出让该投资者提取现货,这时我们才知道,所谓的“荣华富贵1号”红木产品只是一款红木手镯。由于该投资者还持有产品,最终由平台方面以回购产品加补偿的方式,弥补了该投资者的损失。

  因文中涉及的投资者和平台已达成了和解协议,按协议规定,我们将平台名称和投资者姓名都隐去了。本栏目将继续征集受损投资者参与维权活动,您可以将资料发至大众维权易邮箱dzzqwqe@126.com,有疑问可致电025-84686896。律师提醒投资者,遭遇现货纠纷时,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交易软件中的出入金记录以及交易记录,除此之外,交易软件中显示的电子合同、公告等也应及时保留,有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通过公证处保存相关证据。

  法律维权意识仍很淡薄
  在本栏目“3·15”特别报道后,有几百位投资者和本报取得联系,但最终选择法律维权的仅有20余位。一位网名“沧海一粟”的投资者就一直和我们保持联系,5个多月来,他给栏目维权邮箱发来了40多封邮件,写了很多他的维权经历和困惑。据“沧海一粟”介绍,他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有40多年的党龄,退休前是一名警察,参与交易的品种为原油现货,之后才知道是虚拟电子期货。当时是在工作人员帮助下,网络远程协助签的电子合同,没有纸质合同。交易平台是南宁大宗平台,会员单位江苏国恒丰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注册地是江苏省无锡市,但江苏警方找不到该公司的实际经营地。“沧海一粟”说:“和我的同行们聊起我被骗的事,人家都把我当成笑话。”

  在近两年的投诉过程中,他和其他受骗者去找过南宁市多个管理部门,还去了北京上访,但都没有结果。“沧海一粟”给记者看了一份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给他们的回复函上这样写道:“关于你们反映南宁大宗所违规开展期货业务的事项,因我办并非期货业务的行政许可部门,对此不予回复。你们应向相关行政部门反映该诉求。”对于信访人员的诉求,金融办给出的建议是:先与南宁大宗所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或者认为交易所及会员单位存在违法问题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当大众维权易律师团帮助的首批投资者,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拿到赔偿金后,我们再次征询“沧海一粟”是否愿意用法律诉讼的方法讨回损失。他说:“我年龄大了,损失的绝对金额不是很大,找律师我折腾不起。就想通过各种渠道,希望平台良心发现,解决我的问题。”事实上,此类维权您只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跑法院的事情都是由律师来帮您办,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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