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的债务代持危机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国海证券员工私刻公章能否成为向国海证券索赔的理由,成为国海证券与受损机构争辩的焦点。

        12月14日,市场上出现一则传闻——“国海证券一个债券团队负责人张杨出国失联,请廊坊银行代持的100亿元债务浮亏巨大,国海直接不要了,章是萝卜章,某大基金货币(基金)爆仓,公司要赔6亿元。”

        对此传言,廊坊银行随后发布辟谣公告,称与国海证券之间并未发生业务关系,也不存在债券违约受损的事实。

        12月15日,国海证券停牌自查。随后市场有传言,20多家机构上周齐聚北京逼问国海证券,问其是否打算承担相关债券的浮亏。

        12月18日,国海证券发布公告称,“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相关协议中加盖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与我司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不符”,“公安机关已对我司被伪造印章案件立案”。

        对于该事件涉及两个关键人,国海证券表示,“张杨、郭亮为我司资产管理分公司原团队员工,张杨已于2016年8月1日离职,郭亮目前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债券代持风险本可提前发现

        国海证券这起疑似债券违约事件意外爆发,使长期存在于债券市场灰色地带的债券代持业务得以曝光。

        “债券的牛市从2013年年底就开始了,其实单纯持债到期的做法主要是大型商业银行在操作,更多的机构是在债券价格波动中做价差交易,也就是低买高卖。牛市行情下,很多中小机构在市场中加杠杆买券、高位抛出。”一家大型期货公司人士就此次国海证券疑似违约一事向记者表示,这种加杠杆式的回购交易,大型机构其实早已被禁止了,但小券商和城商行私下还一直在进行,主要是之前债市一直是牛市,并且兜底协议往往让他们的风险变得很小。

        “债务代持业务很早就有了,更多是一种小范围内的信用交易,所以大家对风险的防控能力比较低。当然此事波及的机构如果反复进行确认还是能发现问题的。”该人士还表示,券商只能按照自己公司净资产规模来持有自营债券头寸,所以你要持有超过自己净资产规模的债券,就要在一定时间内通过别的机构帮你持有,并私下达成协议、在约定时间到期后以一个特定的价格回购这批债券。“这样你所持有的债券就不受各种限制影响,同时回避以资产规模来确定持有债券规模的规定。”

        “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兜底协议的真假。”对于国海证券疑似债券违约事件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述人士认为,如果国海说公章是假的,和他做交易的公司肯定是不愿意的,毕竟之前这种交易模式、交易习惯就是靠信用维持的,出了事把责任全部推给员工,明显不合理,“按理说,对于一家制度完善的企业,如果国海证券有严格的自查制度,本来是可以提前发现风险的。”

律师:如认定为表见代理

则国海证券需赔偿

        此次事件涉及20多家机构,让他们担忧的是国海证券对赔偿标准的态度。

        网上流传的“12月15日国海证券债券违约处理商讨会”会议记录显示,多家机构就事发时张杨、郭亮是否是国海证券员工逼问国海证券,当时国海证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张杨已经从我们公司离开了”,“张杨8月份就离职了,确定手续已办完”。国海证券的律师表示,相关机构在这次事件中也存在审核漏洞,“你们自己的风险把控是有问题的”。

        对于国海证券的这起疑似违约事件,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法律上有一个概念叫 表见代理 ,即对于受损机构来说,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他们有合理理由相信,签约的另一方确实是国海证券,那么机构就应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有理由起诉国海证券。”

        王智斌律师认为,在这个案例中,国海证券员工出示的图章真假、对机构来说是很难做出判断的,并且债券资金如果确实打到国海证券的账户中,那受损机构的善意相对人地位就能成立,在表见代理制度下,张杨、郭亮以国海证券员工签署的合同对国海证券是有约束力的。(注: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通常构成表见代理认定有3条标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的。)而对于张杨、郭亮私刻公章行为,法律中有“私刻公章罪”的条款,国海证券在承担了违约债务的责任后,可以被害人的身份去追究两名员工的罪责,“民事上,可以追偿两员工的赔偿责任,刑事上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然,如果张杨、郭亮担负不起巨额的赔偿,或者赃款已经挥霍一空,国海证券讨回损失的希望破灭,只能采取财务手段来处理这个事情,体现在财务报表上就是坏账。”王智斌说。

        不过,对于国海证券而言,要想处理掉这笔坏账并不容易。记者发现,国海证券作为一家上市时间不长的小券商,前几年的利润并不高,自2011年借壳上市以来,2015年净利润达到史上最高的18.41亿元,但在2016年出现大滑坡,今年三季度净利润总额仅为10.18亿元,如果按照大家认定的“参加15日国海证券商讨会的机构达22家,债券违约规模可能超过200亿元,浮亏超7亿元”的情况,如此巨额的索赔将对国海证券的业绩产生巨大压力,而事实上,对于此次受损,国海证券投资总监陈列江在商讨会上表示,“目前掌握的比这些更多。”

        “除了赔偿,证监会估计会有后续一系列处罚,国海证券领导要问责、部门要整改、评级要下降、明年开展业务受限。”前述期货公司人士说。2016年证监会发布的投行/券商最新评级和排名中,国海证券的评级为BBB,排名中游,未来不排除国海证券的评级会下调到BB甚至更低的级别。

        12月19日早盘前,国海证券发布临停公告称,“我司正在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核实情况,并对我司有关管理制度进行自查。相关事件核查清楚后,依法应由我司承担的责任,我司绝不推诿”。

        对于国海证券的这起疑似债券违约事件,记者致电国海证券董秘办,询问国海证券是否会赔偿?赔偿多少?如何确定张杨、郭亮的法律责任?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一切都还在调查中,“国海证券的责任认定还在商讨中,公司暂不方便作出确定性的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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