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虚增营收78亿 神马股份遭河南证监局罚款
时隔一年,神马股份(600810,SH)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终于接近尾声。
神马股份12月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去年12月收到河南证监局调查通知书,在对该公司多项事项调查核实之后,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经河南证监局查明,神马股份在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期内虚增营收累计78亿元,以及此期间的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未按规定披露。
对此,河南证监局决定对神马股份处以40万元的罚款,及对时任董事长王良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赵运通以及时任副总经理段文亮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就神马股份被处罚一事,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表示,证监局此番处罚力度过小,按照法律规定予以顶格处罚也不为过。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
一纸处罚告知书将神马股份涉嫌财务造假一案公之于众。
神马股份12月7日公告称,公司于12月4日收到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河南证监局对于神马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经调查完毕,并依法拟对该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经河南证监局查明,神马股份存在虚增营业收入,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违法事实。其中,神马股份在2014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53.43亿元,2015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5.12亿元。同时,2014年度关联销售19.65亿元和关联采购44.11亿元未按规定披露,2015年上半年关联销售12.04亿元和关联采购24.38亿元亦未按规定披露。
河南证监局认为,神马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笫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在这其中,时任神马股份董事长的王良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另外其他直接负责人还有时任财务总监的赵运通、以及时任副总经理的段文亮。
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责令神马股份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上述三人均予以警告,对王良处以5万元罚款,对赵运通、段文亮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就上述相关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致电神马股份,但截至发稿,其电话尚仍无人接听。
公司可依法提出申辩
一年半时间,涉案虚增营收金额累计逾78亿元,而河南证监局对神马股份处以4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上市公司的处罚,受限于《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虚假陈述的行政处罚顶格为60万元。
“对于该公司的行为也完全可以顶格来处罚,40万元的处罚着实是小了。但是该公司此次违法成本不仅仅是刑事法律责任,还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投资者索赔的话,对于该公司来说,违法成本也不会小。”王智斌称。
不过上述告知书显示,神马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对河南证监局此次决定均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其中神马股份、王良先生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对此,王智斌称,“提出申辩、听证是上市公司的法定权利。但证监会已经对上市公司的虚增业绩情况进行了精确核算,不会存在重大的事实误差,公司推翻证监局所列事实的可能性并不大。”
10月28日,神马股份发布今年三季报称,公司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4.33亿元,同比增长29.78%,化工合成材料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3.25%,公司本季度营业收入环比上季度增长10.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52万元,同比增长773.64%,化工合成材料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53.43%,公司本季度净利润环比上季度增长27.33%。
原文链接:http://money.163.com/16/1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