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涉嫌故意误导投资者
“您好,请问现在能向锐奇股份董事长索赔吗?”本报《董事长“变脸”致高送转落空锐奇股份:中报业绩差是主因》刊发后,多位投资者向“大众维权易”平台咨询维权事宜。对此,有律师在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锐奇股份(300126)董事长涉嫌误导性陈述,投资者可以先向监管部门举报,等具体的行政处罚下来,再发起正式的维权。
投资者欲起诉维权
事件起因源于今年6月23日,当日,锐奇股份战略委员会提议今年上半年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公司战略委员会5名董事均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该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就是实控人兼董事长吴明厅。8月24日,在针对分配方案的董事会表决中,包括吴明厅在内的锐奇股份全部9名董事均投了同意票,分配方案顺利过关。
然而,该议案在9月11日下午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遭到否决,具体表决结果为:同意28.5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反对1.24亿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记者计算发现,吴明厅合计持股数为1.24亿股,与反对票相当。随后从公司证实,反对票的确为吴明厅所投,而投反对票的主要原因是中报业绩差。
随后,本报刊文《董事长“变脸”致高送转落空锐奇股份:中报业绩差是主因》。文章发表后,多位投资者致电本报“大众维权易”平台,询问维权事宜。“业绩差应该说不是理由,海润光伏亏那么多仍然10转20。公司在6月还可以说不了解业绩,8月份召开董事会时还不知道吗?作为董事长想否决,不应该留到最后,以致投资者毫无准备,公司事先应该明确公告,而不是让对投资者不利的决策藏在自己肚子里,感觉董事长一点不负责任。”来自上海的投资者徐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公司董事长缺乏诚信,想向法院起诉维权。
律师称董事长涉嫌误导性陈述
投资者可以起诉维权吗?对此,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投资者维权的前置条件还不具备。不过许峰表示:“如果是正常提案,然后想法改变,从形式上还是问题不大,但却是有误导之嫌。如果是故意误导,那就是虚假陈述了。”许峰建议投资者尝试向监管层进行投诉,请监管层查查锐奇股份董事长这么做的真正原因,查查其中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或利益输送。
“无论是主观故意还是无意为之,从客观上来看,都对投资者构成了误导性陈述,而误导性陈述属于虚假陈述的一种。”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吴明厅在6月23日提案时承诺会投赞成票,且未设置终止投赞成票的条件,并在8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上投了赞成票。这向投资者发出了极强的误导信号,投资者会据此认为董事长是赞成高送转的,容易被误导买进股票。王智斌同样建议投资者先向监管层投诉,待监管层做出行政处罚后,再发起维权。
锐奇股份在发布高送转终止消息后,连续两日“一”字跌停。昨日,虽然在大盘的带领下出现“V”型反转,仍较9月11日收盘下跌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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