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网周五晚间,恒立实业公告称收到湖南证监局“大礼”。湖南证监局认定存在信披违规,决定对恒立实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注意到,消息传出后,许多律师和投资者准备据此发起维权。有证券维权律师还认为,恒立实业造假行为太明目张胆。
虚构增资框架协议
湖南证监局查明,2013年3月7日,恒立实业公告称于2013年3月6日收到大股东傲盛霞函件,称正在筹划可能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项目,由于该项目处于论证咨询阶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且预计难以保密,公司股票停牌。
2013年3月1日,恒立实业发布复牌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增相关的11个议案,其中第7项议案为同意恒立实业与溇水公司及鹤峰县国资局签署《增资框架协议》。第四项议案是《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可行性分析报告称,公司拟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0.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74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增资溇水公司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还称,2013年3月14日,公司与鹤峰县国资局、溇水公司共同签署《增资框架协议》,披露了协议主体、签订时间、38亿元增资及增资价格等具体内容。
经查,恒立实业与鹤峰县国资局、溇水公司没有签署过《增资框架协议》。因此,恒立实业上述披露的信息不真实。恒立实业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规定。“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笔录和情况说明、停牌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会议决议及股票复牌公告、董事会会议表决票、公司章程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恒立实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律师:造假行为太过明目张胆
公开信息显示,溇水公司由鹤峰县国资局独资控股,主要通过全资持有的湖北华清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华清电力)从事水力发电。华清电力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7.5亿元,拥有溇水流域的江坪河、淋溪河两座在建水电站。而在相关方案中,恒立实业当时却连华清电力法定代表人姓名都未披露。在这背后,可能正是恒立实业虚假信披的真实原因所在。此外,在此后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溇水公司一直保持沉默。
根据公开信息,华清电力实际上为资本玩家中技系控制人成清波名下企业,2006年,深圳中技第一次从湖北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华清电力45%股权,几经股权转让,其持股比例达到93%。此后到2012年4月,华清电力的实际控制人一直都是深圳中技实业。2012年4月,中技实业将其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4个月后,深圳中技再次将上述股权转回,并受让其他两名小股东持有的5%股权,完成对华清电力100%持股,1个月后,又将全部股权转让给溇水公司。而华清电力上述股权腾挪的时间,也与恒立实业重组、恢复上市时间惊人一致。成清波难与恒立实业违规撇清关系。
“石头终于落地了,可以发起维权了。”有投资者表示。事实上,许多专业证券维权律师也早就行动了起来。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恒立实业被立案调查伊始,就进行了维权预征集,现在已经征集到相当数量的投资者。“在2013年3月15日至2014年6月10日购买恒立实业股票,且在2014年6月1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恒立实业股票,存在亏损的股民依法均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恒立实业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也征集到十几位受损投资者,即将开始正式维权。刘华浩还表示:“恒立实业把明明没有的增资协议说成有,还大张旗鼓的进行公告,这种事情很容易穿帮,公司的造假行为实在是太过明目张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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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案件索赔信息请参见:恒立实业(000622)索赔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