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月7日讯 雷士照明前CEO吴长江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已于5日下午正式被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移送至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涉案金额逾一亿元。有消息人士表示,由于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当地检察院高度重视,或将开会讨论是否延期做出批捕决定。

   就此消息,网易财经向雷士照明董事会方面求证,内部人士称,雷士照明此前两次公告,截止目前,雷士照明方面可查证的因违规担保涉案金额实为约6亿元。

   此外,对于鉴于吴长江个人影响,相关机构讨论延期批捕一事,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网易财经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批捕期限一般为7天,并可以延长,“但这跟名人的影响没有关系,一般是团伙作案、流窜作案等案情复杂的情况下进行延长”,他表示。

   雷士照明对吴长江追索刑责

   2014年9月11日,雷士照明召开媒体发布会,披露有关吴长江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重要信息,指出吴长江涉嫌“三宗罪”: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10月24日,惠州公安机关对吴长江以“涉嫌挪用资金”为由立案侦查。

   据了解,该案件目前仍未明确定性,矛盾集中于性质系挪用或是职务侵占方面。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挪用与侵占在犯罪故意、客观行为及量刑标准上均有不同。职务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或工作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因而侵犯了单位财物的所有权整体;挪用资金罪只是暂时占有、使用单位资金,因而只是侵犯了单位资金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在主观方面,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是不法占有的故意,主观上不具有归还的意图。

   有律师对网易财经表示,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刑罚等级上,1000万以上将处以13-15年有期徒刑。相比而言,挪用的量刑从轻,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已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分别情节,从轻处罚,但仍难逃刑责。

   一位接近雷士董事会对知情人士表示,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逮捕是既定的法律程序,但不排除仍需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而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八月吴长江离开雷士起,其巨额赌债传闻便贯穿事件始终。此外,2014年12月17日,德豪润达发布公告称,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吴长江,目前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轮候冻结数量达1.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9.31%),委托日期为12月12日,轮候期限为24个月。同时,吴长江所称其本人仍持有雷士照明2.54%的股份也没有受到雷士照明董事会方面的承认。

   雷士德豪加快整合速度

   2012年底,德豪润达入股雷士照明意在通过雷士在全国的渠道带动销售,然而从实际效果看并不明显。

   在雷士照明董事会收回全部上市公司资产后,与德豪润达的整合事项被频频提及,两家公司的董事会主席王冬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按他的计划,德豪润达包括LED照明业务在内的整个照明资产,将全部整合入雷士照明体系,而德豪润达将保留芯片和家电业务。未来,雷士照明的芯片将主要采自德豪润达。王冬雷认为,此前吴长江是整合的最大阻力。

   上述接近雷士董事会人士透露,公司管理层陆续有措施出台对雷士与德豪重新调整与治理,渠道、经销商、生产基地、研发、采购等方面均形成企业化正规治理,原材料价格平抑至正常市场价格,几大生产基地均满负荷生产,目前雷士德豪家居照明O2O平台建设与打击吴长江利益关联方的造假售假行为已有初步成果,经销商运营进入常态,支持雷士包括o2o平台的一系列变革。

   数据显示,德豪润达股票于去年11月复牌后,开盘报7.35元,截止发稿,德豪润达股价报收每股8.18元。

据了解,作为2014年8月8日雷士照明公告解除吴长江首席执行官职务的导火索,违规商标授权一事也在积极处理之中。

   据雷士照明历史公告,吴长江曾在2012年代表雷士照明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与另外三家公司(山东雷士照明、重庆恩维西实业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违规授予三家公司使用为期20年的雷士照明品牌权,之后陆续报出近6亿元为关联公司的违规担保等丑闻。

   王冬雷曾表示,此举系变相套取,转移,侵占上市公司资产。

   据了解,目前雷士已联合九省市警力打击吴长江利益关联者的制假售假,大力肃清市场。该人士表示,在董事会及时制止了一系列掏空行为后,雷士将在LED产业发展的关键年度持续健康发展,后续还将有一系列的深度整合动作。(网易财经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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