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网讯(记者陶炜实习记者彭彬)*ST新都(000033)于昨日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但投资者担心,如果公开谴责就是最后的处理结果,那他们的维权行动将很难展开。

  *ST新都昨日公告称,深交所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三项违法行为。因此,决定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对相关当事人分别给予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分决定书显示:2011年1月,公司时任控股股东与一位自然人签订了金额为6000万《借款合同》。2011年7月,控股股东与该自然人签订《<借款合同>整体转让协议》,约定将《借款合同》及有关的《借款承诺书》的全部债务转移给光耀地产集团,公司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并违规提供担保。在一年半的时间内,类似情况先后出现六次。此外,公司还存在重大诉讼及相关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履行披露及配合监管义务等违规行为。

  2014年4月25日,*ST新都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如今深交所已经做出了公开谴责决定,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至今尚未出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有不少投资者准备索赔,也有律师在组织发起维权。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表示,凡是在2011年3月16日以后买入新都酒店股票并在2014年4月25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14年4月26日之后至基准日期间卖出新都酒店股票产生损失的投资人,可以向律师报名参加诉讼索赔挽回损失。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透露,他目前已经征集到了近20位受损投资者。但索赔行动只有等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才能正式进行。

  根据现行规定,关于证券类的民事索赔案件通常需要在证监会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之后,法院才会受理。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在目前来讲还不足以构成证券索赔案件的前置程序。“希望证监会早出调查结果,别像宝硕股份(600155,股吧)那样一拖八年。”有投资者希望证监会能够加快调查进度。“法律现在没有明文规定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时间可以多长,这恰恰成为了投资者起诉的障碍。而调查时间过长,一方面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另一方面也导致出现不利于投资者索赔的局面。”王智斌建议,在立法上应该规定证监会行政调查的程序、时限,并建立进展通报制度。其认为,深交所的公开谴责说明监管部门对*ST新都信披违规的调查取得了重要进展,相信不久证监会就会做出正式的行政处罚。

  “公司的违规担保和信披违规都是前任大股东和董事长任上发生的,我们公司得知的时候已经晚了。”记者随后拨通上市公司电话,董秘办的杜女士承认公司经营面临一些问题,但表示主要是受宏观环境影响。杜女士告诉记者,公司新任董事长比较负责,其上任后,公司所有的信息都及时公告。对于现在面临的问题,她表示,公司会加强与前大股东和董事长沟通,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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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案件索赔信息请参见:新都酒店(000033)索赔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