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征集维权

  财信网讯(记者王朋实习记者彭彬)8月8日,三峡新材(600293,股吧)(600293)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决定书指出,三峡新材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存在严重财务舞弊等行为。因此,上交所对公司及多位高管予以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对此,有投资者发帖号召小股东联合起来,一旦时机成熟就进行集体维权。

  财务信披严重舞弊

  公告显示,三峡新材在2011年、2012年成本核算过程中,分别少计原材料成本47582万元、1568万元。近期,公司董事会对2011年度、2012年度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44万元,调减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3万元。前述调整致使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后果严重,性质恶劣。

  此外,公司2013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公司2013年度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4万元,但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披露的201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称,预计2013年年度盈利5000万元-6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310%。

  决定书指出,公司在披露2013年度业绩预告时应可预估到有关资产减值、折旧风险,且可将有关会计确认上的不确定性予以披露,但公司并未充分预估风险,也未提前揭示不确定性,导致公司业绩预告最终出现差异较大的情况,其行为明显有失谨慎。

  就此,上交所决定对三峡新材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长徐麟、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刘玉春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其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上述纪律处分,将抄报证监会和湖北省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同时对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金奎,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尹红、文革,时任董事李伟,时任独立董事徐长生、梅顺健、殷明发,时任陈永俊、黄永清,时任副总经理罗晓光、黄世志,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光春予以通报批评。

  一年来麻烦不断

  事实上,三峡新材近一年来一直是麻烦不断。2013年10月15日,公司公告称收到证券会武汉稽查局下发的《立案稽查通知书》,通知书称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

  2013年10月24日又收到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董事李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法人,也未披露公司与这些关联方的交易情况;二是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关于研发支出合计数表述不实;三是公司将1000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一次性确认为2012年当期收益;四是三会运作、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方面不规范;五是公司与国中医药有限公司托管费后续事项仍未执行到位。湖北证监局对公司予以警示,并要求公司十五名高管接受专题法律法规培训。

  等到今年7月10日,三峡新材投资者用12万股的投票权,否决了三峡新材前三大股东“关于终止履行股改时作出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的议案”。8月7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小股东们热情更高。在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包括前三大股东)回避的情况下,参与投票的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5%。结果显示,同意上述议案的中小股东代表的股份为299万股,占投票总数的38.49%,反对股份数453万股,占比58.24%,弃权5万股,占比3.27%。该议案未获通过。

  投资者抱团索赔

  “索赔不仅仅是挽回损失,更重要的是一种态度。”记者注意到,上交所处罚决定书发布后,不少股民在股吧发帖号召大家联合起来,进行集体维权。

  除了投资者,不少律师也行动了起来。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吴立骏早在2013年4月就在自己的新浪博客发表了题为《三峡新材财务造假,股民索赔准备开始》帖子征集维权,目前已经征集到上百人。

  “目前还不能进行正式维权,但受损投资者征集很早就开始了,现在已经有相当数量的投资者进行了报名。”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证券部主任律师王智斌8日晚间在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上交所发布了纪律处分决定书,坐实了三峡新材的维权事实。2013年10月15日前买入三峡新材且在2013年10月15日仍持有三峡新材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联系他们,一旦证监会处罚下来,立马就可以转入正式维权程序。

原文地址:http://stock.hexun.com/2014-08-09/167385269.html

完整案件索赔信息请参见:三峡新材(600293)索赔专题